上杭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2022年第三季度落实

“三个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上杭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2年第三季度,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9件。经甄别,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作为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持之以恒抓好源头治理,促进检察人员更加公正廉洁,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运行。‍

供 稿:综合业务部

编 辑:邱志超

编 审:黄 康、张丽招

监 制:林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