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要求!呼和浩特市:节后继续加强社会面管控!

10月7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2022年第89号),根据呼和浩特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争取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国庆节假期后继续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

一、管控时间从10月8日0时起,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确定。

二、管控范围为城四区及土左旗金川区域。

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从事特殊性质的工作岗位外,实行居家办公。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暂缓开学、开园,大中专院校封闭管理。

五、公交车、出租车(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除外)、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

六、除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社会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暂停开放或经营。

七、全市统一部署开展核酸检测,广大居民群众要主动配合完成核酸采集,确保“应检必检”,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实施“青城码”弹窗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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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珈彤 李 丽

▎审 核:张 瑞

▎素材来源:人民网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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