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赋能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充分挖掘和展示我县略阳乌鸡、略阳杜仲、略阳天麻、略阳黄精、略阳猪苓五大地理标志等特色产品的独特品质、历史文化和地域魅力,讲好略阳地理标志故事,提升县域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特色地标产品“走出去”,助力区域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首届陕西地理标志“星推官”选拔赛的通知》要求,面向全县公开征集首届陕西地理标志“星推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主题及内容
比赛主题:“讲好地标故事 共享三秦好物”
比赛内容:紧扣略阳乌鸡、略阳杜仲、略阳天麻、略阳黄精、略阳猪苓五大地理标志产品(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以“讲好地标故事”为核心,深入挖掘产品的地理渊源、历史传承、文化内涵、工艺特色及当代价值,导向正确、内容真实。
二
参赛对象及资格要求
本次比赛为单人赛事,参赛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并需以个人名义报名及参赛;
2、热爱略阳地理标志产品及其背后的历史文化,具备故事发掘和讲述能力;
3、身份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传媒工作者、网络主播、政府工作人员、地理标志相关从业者、种植养殖大户、返乡创业青年等。
为丰富比赛形式,参赛者可邀请助演嘉宾参与文化传承环节的展示。
三
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日—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渠道:登录“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www.sxipds.com),进入“地标星推官”专题页面,选定“汉中市—略阳县”行政区域,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步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所需材料:
《参赛报名表》《参赛承诺书》(可在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snipa.shaanxi.gov.cn/及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以Word和PDF格式提交;
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PDF格式);
参赛视频1个:时长5分钟以内,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及对所选略阳地理标志产品的理解(MP4格式,横屏16:9比例构图,分辨率1920×1080以上)。
四
比赛赛程安排
(一)初选推荐(3月10日—4月5日)
1、广泛宣传动员,发动相关单位、个人积极报名参赛,重点动员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从业者及文化宣传工作者;
2、通过“自主报名+单位推荐”结合的方式,组织选手参与初选;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参赛人员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后确定1-2名优秀选手,填写《初赛项目汇总表》于3月18日前报送至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市局在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资格审核后于4月5日前上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代表市局参与省级决赛。
(二)省级决赛及颁奖(4月20日—4月26日)
决赛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设三个环节:
1.产品推介环节:从略阳五大地理标志产品中选择至少一项,进行限时现场推介,重点展示产品核心特质、品质优势、应用场景及市场价值;
2.文化传承环节:围绕所选产品,深入阐述其历史渊源、传统工艺、人文故事、地域特色等文化内涵,形式可采用才艺展示、创意广告等,突出略阳地域文化特色;
3.答辩环节:专家评审团围绕产品推介内容及地理标志相关知识提问,参赛者现场作答,考察知识储备、应变能力及思维深度。
决赛将评选地理标志“星推官”综合类奖项及单项突出表现奖项,同时对赛事组织优秀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五
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赛事纪律
1、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比赛规定,服从主办单位及我局安排,诚信参赛;
2、参赛作品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
3、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地理标志宣传推广公益活动,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二)费用说明
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视频制作、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所有。
附 件:
1、首届陕西地理标志“星推官”选拔赛参赛报名表
2、参赛承诺书
六
报名期限
即日起至3月5日。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闫黎春
联系电话:0916-4826288,15319293590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附件2
参赛承诺书
为保证首届陕西地理标志“星推官”比赛的公平性与公正性,本人自愿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经充分了解比赛内容并遵守比赛规则和评审决定,并积极配合。
二、本人提交的参赛报名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及其相关材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且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三、本人提交的参赛地理标志推介内容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如因参赛过程中出现任何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或纠纷,本人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本人获得首届陕西地理标志“星推官”相关奖项后,接受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相关工作的合理安排,配合推动建立跨区域长效宣传机制,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市场价值提升。
五、本人同意比赛组委会对本人提供的信息与材料进行核实,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如本人违反了以上承诺,同意比赛组委会取消本人的参赛资格,归还已授予的相关奖项。
承诺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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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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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略阳市场监管编辑 /齐嘉璐审核 /陈爱军监制 /王 伟投稿邮箱 / [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 / 0916-48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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