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自今年9月以来,永安法院持续开展“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锚定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等关键领域,精准施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资产被冻慌了神 主动还款解纠纷
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福建省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廖某某、严某某、郑某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工程款300万元。2017年8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廖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廖某某承担100万元债务,且分期支付完成后,将放弃对廖某某的其他执行请求。但廖某某在支付50.5万元后,便未再履行。今年5月,执行法官依法冻结廖某某名下存款和股票共计38万余元。经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廖某某表示愿意积极筹钱还款,并同意支付逾期利息。
近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并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廖某某同意法院扣划其名下存款和股票38万余元,现场支付现金11.5万元,剩余利息将于年底前一次性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对廖某某的其他执行请求。双方对法院的执行工作均表示满意。

签了和解不还款?拘留15日!
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游某拖欠申请执行人借款20万元。2023年1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和解时,游某当场还款1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每月还款5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游某在履行部分付款义务后拒绝履行。
近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上门将游某拘传至法院,因游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拒报财产不配合 司法拘留没商量
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福建省某通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9万余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公司及李某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任何还款义务。
近日,执行法官依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清晨时分驱车赶至李某某住所,将还未外出的李某某拘传至法院。在调解室,李某某始终表示该公司已无资产,且拒不配合提供公司相关财务账目材料,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执行战果
截至目前,永安法院“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共计拘传被执行人38人,拘留9人,执行完毕案件81件,达成执行和解42件,执行到位金额1670万余元。
执行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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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永安法院 池元超、苏少香、周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