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实习医生罗帅宇坠亡。警方很快认定“排除他杀”,但家属却始终无法接受:没有尸检、证据不明、疑点重重,究竟是谁关上了“真相”的大门?
如果认为自杀 家属无法查阅公安侦查卷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刑事律师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才能查阅案卷材料。
若公安机关认定排除他杀、未立为刑案,家属及律师都无权查阅任何勘查记录。
这也意味着:案件若早期“定性为自杀”,家属将无法逐一对比各个疑点、质疑公安判断的依据。
家属披露疑点 现场结构与物理可能性
据家属披露,罗帅宇的坠落点距宿舍有约7米的水平距离,中间隔着一个狭窄的隔离孔。这种物理结构,被许多网友质疑“根本跳不过去”。若属实,仅这一点就值得严肃重查;
罗生前曾拨打110报警,并留下可疑短信;
遗物中,眼镜碎裂、宿舍内有疑似打斗痕迹;
衣物、随身物品的破损与散落情况也未获官方通报。是否符合典型高坠致死特征?
坠楼案件公安处理机制
理论上,凡坠楼事件,公安应启动“刑事案件先期处置机制”,承办人员主观上会按他杀案件办理;
刑侦、法医、痕检等多部门应同步赶赴现场,然后就是封锁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包括:
墙沿/平台边缘是否有鞋印、抓痕,这个是判断有没有自主攀爬;宿舍或房间内是否有打斗痕迹;
衣物是否完整,有无撕扯、拖拉、裤腰带勒痕;
眼镜、钱包、手机、手表是否破碎、看它们的落点是否一致;
有无遗书、留言、录音等。
核心问题 没有尸检的命案
家属称当时“拿不出3万元尸检费”,又被医院劝阻——以“避免孩子再次受伤害”为由。更重要的是,医院暗示可以协商补偿,最终家属签下“认定自杀”协议,获得85.3万元赔偿金。
因为没有尸检,那死亡方式无法客观确认,是否头部着地、是否有勒痕、外伤是否符合坠楼高度等,这方面的证据的关键依据就缺失。
同时司法追责程序的困难也增加,因为就算后续立了刑事案,涉嫌谋杀,也只能依赖书面材料、现场勘查与恢复数据等间接证据,来定罪,那是对被告打证据不足,有利。
卫健委现在的答复
2024年12月,家属将恢复出的举报材料提交卫健委。2025年6月,湖南省卫健委答复称:“材料已移交公安,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核实中。”但至今,案件性质仍无明确说法,公众亦无法得知调查细节。
如果最后认定为“自杀”
若最终仍无新线索、案件认定自杀,或也没有其他犯罪线索,除了已经判刑的刘翔峰。
有网友建议家属公开举报材料,推动舆论监督。
法律上,我个人理解是可行的:
这些材料属于罗帅宇生前个人财产,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保存、使用其遗留资料。
如材料涉及医疗腐败、刑事犯罪,属于公共利益范畴,家属具有公民举报权与舆论监督权。
他们可以公开部分截图、录音摘要、文稿节选;涉及医疗病历、患者信息、住院记录等隐私,打码处理。
结语
当司法程序难以回应全部疑点,或许应让存疑的材料在公众监督之下,接受阳光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