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6日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洪礼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洪礼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私自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款旅游;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干预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洪礼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洪礼和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洪礼和简历
洪礼和,男,1953年11月生,1971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入党,大学,江西余干人。
1971.06-1973.01,江西省余干县古埠乡知青
1973.01-1977.05,解放军铁道兵13师62团战士
1977.05-1978.03,江西维尼纶厂工人
1978.03-1982.01,江西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7.05,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经研室秘书
1987.05-1990.06,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经研室(调研处)副主任(副处长)
1990.06-1993.08,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处处长
1993.08-1995.05,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5.05-1995.10,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5.10-1999.12,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1999.12-2001.12,中共江西省新余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2001.12-2003.01,中共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
2003.01-2007.01,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01-2013.01,江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01-2017.01,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简历来自中国经济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