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检察】
近日,盘龙区检察院与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明确“1个中心目标”,建立“2个衔接机制”“1个反馈机制”,形成“1个联动治理体系”,旨在畅通案件线索转化通道,激活公益保护“源头活水”,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构建系统施治“共同体”。

“1个中心目标”
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升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办理实效,通过汇聚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更好服务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个衔接机制”
“代表建议→案件线索”筛查衔接机制: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1个反馈机制”
“双向通报”反馈机制: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可能涉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建议,抄送人民检察院研究。人民检察院向有关单位提出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重要情形的检察建议,及时抄报人大常委会。
“1个联动治理体系”
“专项调研+社会治理”联动体系: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工作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现场走访、专业咨询等活动。必要时,可以邀请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以专业技能辅助办理。经调查核实,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的,将检察建议抄报区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人民检察院对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问题,需要以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共同推进落实的,可及时组织会商,联合专项调研,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来源丨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冉佳雪
一审丨唐丽 张庆圆
二审丨李彬 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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