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监察机构秘书长李俊俋滥用公务车请辞获准,监察机构副负责人李鸿钧6月2日宣布暂停调查。民众党民意机构党团总召黄国昌表示,如此说法根本禁不起考验,简直是拿“犯罪经告发”作为滥权的遮羞布。
针对李俊俋滥用公务车争议事件,台当局法务部门负责人郑铭谦受访时证实,台北地检署已经立案调查。李鸿钧上午举行记者会说明,依照规定只要司法启动调查,监察机构就不能调查,因此只能先暂时停住,等到司法侦查有一定进度后再行调查。
黄国昌稍早在脸书发文表示,李鸿钧面对自家“监委”涉案,竟然想要胡乱引用“法律”鱼目混珠。对于监察机构一连串公器私用的丑闻,如此说法不仅禁不起考验,简直是拿“犯罪经告发”作为“监委”滥权的遮羞布。事实上,刑事侦查与“监委”调查同时进行者所在多有,“我们的“监委”是刻意选择遗忘,还是在欺骗社会大众?”
黄国昌举“力阳光电弊案”为例,早在2024年4月22日陈凯凌、古圣辉等人遭到起诉之前,尽管还在刑事侦查,监察机构早就同时进行调查,包括调阅经济部门、农业部门及台南市政府等机关的卷证,并且在2023年11月20日要求台南市审计处进行案情简报。
黄国昌说,这些内容都写在“台南光电小二甲审查案”的调查报告,何来司法启动调查、监察机构就不能调查。如果按照李鸿钧的意思,难道只要民进党的“御用鹰犬”台北地检署把案子摆到天荒地老,公器私用、违法事实明确的“监委”就可以持续安然无事,监察机构就可以继续摆烂?
黄国昌表示,再一次赤裸裸展示“绿色‘监委’能、其他人不能”的双标。监察机构不要把“犯罪经告发”当成遮羞布,更不要想再包庇自家人,“以为一个李俊俋请辞,事情就可以这样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