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中国式现代化贵阳贵安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一年来,市人大围绕良法善治,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6部,完成《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二审,调整立法项目库、新增项目5个,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36个,开展执法检查4次,开展视察、调研40余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0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1件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处处长 杨正华:2024年,我们审议了《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贵阳市算力产业促进条例》等法规,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布了《贵阳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贵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5部法规。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开展严重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等法规清理3次,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探索建立地方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对地方性法规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以高质量立法助力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办公室负责人 谭涛:2024年,我们首次审查贵安新区和国家级开发区财政决算,提出审查意见60余条,全面规范了贵阳市5家开发区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通过将开发区财政预算依法纳入人大审查监督的法治轨道,改变贵阳市开发区财政预算“自编自批自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形成人大审查批准、监督执行,财政部门指导、督促规范,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开发区强化法治意识,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依法、规范编制和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更好地落实财政政策、合理分配财政资源、规范管理财政资金,为开发区财政预算依法、健康、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处副处长 陈小雨:2024年,我们围绕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 办理高质量”,制定《关于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提、审、交、办、督、用”的全流程制度设计。同时,首次以事前征求意见、事中参与票选、事后强化监督的方式,依托“智慧人大”系统,组织代表“全过程”参与贵阳贵安为民办“十件实事”,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市、县、乡600余名人大代表积极进代表联络站、走访调研,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出“十件实事”意见建议600余条,355名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均以10%差额比例,从32件候选项目中票选出29件项目,最终研判形成10个方面28个民生实事项目,圆满完成了贵阳贵安为民办“十件实事”票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