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群众评、评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乡镇(街道)、市三级推荐评议组织体系,常态开展“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发动群众广泛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充实好人事迹储备库,有针对性地对身边好人进行长期培育,定期向基层征集“最美昌吉人”典型,并将挖掘选树推荐评议情况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形成层层推荐、择优评选、共同推动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全市储备成长性较好的各类道德典型200多人。

建立“好人好事月月推”的工作机制,每月开展一次“最美昌吉人”推荐评选,放大群众身边的“凡人善举”;每年开展一次“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每两年组织一届道德模范评选。2010年以来,昌吉市已连续开展七届市级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自治州、自治区、全国各类道德典型30余人。截至目前,共获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中国好人2人、全国文明家庭1户,自治区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3人、新疆好人1人、自治区级文明家庭3户,州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20余人、州级文明家庭6户,评选市级道德模范60余人、市级文明家庭30户,评选市级“最美”系列先进典型600多人。


在市属媒体开设“身边榜样”专题专栏,充分运用讲故事、短视频、h5、电子公益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开展“道德模范走基层”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巡讲巡演巡展活动160多场次。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座谈交流活动;有效利用全市建筑围挡、led大屏、宣传栏等设置道德典型公益海报和“善行义举榜”1600多处,积极组织开展“新疆好人”“最美”系列网络评选,400多万网民参与,让道德典型力量从身边到指尖再到心间,形成了广覆盖、多维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坚持各类重要会议、重大节庆都邀请道德模范列席参加,在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各级道德模范,先后有7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分别当选区、州、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道德模范选树及礼遇工作,市委书记、市长每年亲自慰问接见道德模范。制定出台《昌吉市道德模范、文明家庭礼遇关爱办法(试行)》,建立文明单位定向关爱礼遇道德典型工作机制,根据道德模范和文明家庭户生活状况,安排文明单位“一对一”“多对一”联系至少1名道德模范或文明家庭,利用传统节日每年至少组织两轮走访慰问。2023年发放慰问礼遇物资价值10余万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好人礼遇、关爱活动,卫健部门每年关爱礼遇一批道德模范、最美系列,为他们进行义务体检,连续两年组织20余名道德模范赴福建、山西等地参观学习,在全社会弘扬“有德者有得,好人有好报”的浓厚社会风尚。

温馨提示:空气轻度污染,不建议过多室外活动。
:陈 燕
监朱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