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助力和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乡风文明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总要求之一。农耕文化培育和滋养了中华文明,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在乡村这个载体上,不仅需要以社会公德等内容为主的精神文明建设,还需要坚定乡村优良文化的信心,并加以推广和繁荣。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阙家人民法庭就有一起修复亲情、促进乡风和睦的案例。
女儿执意要卖房
母亲起诉要房款
阙家镇溪头村周某和陈某系母女关系,早年双方共购买了两套房屋,分别登记在母女名下,母亲居住登记在女儿名下的房屋,女儿居住在登记在母亲名下房屋。后女儿经母亲同意将登记在母亲名下房屋出售用于购买其他房屋,母亲一直居住在登记在女儿名下房屋。今年因登记在女儿名下房屋涉及抵押贷款,银行需要处置该房屋,女儿为尽快还清贷款,要求银行尽快处置该房屋。母亲即将面临居住房屋被处置的状态,故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返还女儿已出售房屋房款。母亲因担心自己将来无家可归,到法庭诉说案件情况时情绪激动。

家事纠纷无小事
暖心调解解心结
为了尽快平息母女俩的纷争,促进乡风文明和谐,阙家法庭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下沉村社,了解矛盾产生的症结,并从亲情角度感化双方。因双方均坚持案涉房屋归自己所有,争议较大,经多次向女儿陈某释明法律规定、传统民俗观念,陈某终于同意由其母亲享有房屋居住权。
承办法官深知一个纠纷解决不好,往往意味着一段关系破灭,因此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事,利用双方当事人下班后均有时间的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到法庭,挑灯叙旧,共同回忆成长的点点滴滴,女儿陈某最终意识到自身的行为考虑不周,并许诺一定会与母亲和好如初,双方最终达成共同所有案涉房屋的和解协议。化解纠纷出门,满目已是万家灯火。

家和万事兴
国泰千家欢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看似一件小小的家庭纠纷,却是家和万事兴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高坪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柔性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等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无形胜有形、柔弱胜刚强”的纠纷化解力,实现司法力度和温度的深度融合。坚持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公平处理矛盾纠纷,实现“矛盾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引领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精准解纷能力,做好乡村发展和谐、乡村持续振兴的服务者。
来源: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