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和《肇庆市贯彻〈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为困难群众带来了福音!
两项政策
的救助对象及受理条件、
办理方式、救助措施等内容,
大家快来了解一下
一、《肇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
(一)救助对象及受理条件
只要是四会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下,财产符合条件要求的困难群众。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镇(街道)申报、签署授权书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可得到认定。
(三)救助措施
1、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经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2、就医困难人群。由政府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可以年中中途参保,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予以救助。
3、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生资助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给予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教育资助。
4、住房困难人群。对于住房困难且通过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由住建部门依法落实住房救助。
5、失业登记或就业困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失业登记或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申请审核可给予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有培训意愿的,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可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并有创业相关补贴。
6、60岁及以上困难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以及长者饭堂等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并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适当减免费用。
7、寻求法律援助服务困难人群。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由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二、《肇庆市贯彻〈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
(一)救助对象及受理条件
对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根据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对象的情型不同,申请家庭人相应可以得到2-6个月低保标准不同的救助。
(二)办理方式
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申请材料: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二代身份证,还需要提供家庭成员至少一种有效居住材料(有效居住材料包括居住证、纳税信息打印单、缴纳社保信息打印单、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家庭成员在特定时间段内在本地居住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时救助申请及授权委托书;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重病患者、突发事故以及在校学生等申请人的,可在申请时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催缴通知、事故认定书或学生证等佐证材料,发票、收据等可证明一段时间内遭遇困难支出较大的相关材料以及县级民政部门因核查工作需要协助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随着社会救助政策的不断完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服务宗旨,将不断得到贯彻落实。上述政策的出台,统筹更多社会资源实施分档分层精准救助,有效畅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请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帮扶政策措施的渠道,实现对象认定与各类救助帮扶政策无缝衔接,化解“低保捆绑”和“悬崖效应”,切实兜住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纾解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如想了解两项政策的全部内容,
《肇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
《肇庆市贯彻〈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
四会市融媒体中心 四会发布编辑部
来源丨四会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