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交通出行环境。从11月11日开始,都江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11月13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部署警力,在车流人流较大的路段分别设置检查卡点,严查严管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作出处罚,全天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20余起。
斑马线是行人出行时的安全线和生命线,交警提示,礼让斑马线,不仅是文明,更是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礼让;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同时,电动自行车在日常行驶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按非机动车行驶规则出行,营造良好、安全的交通行驶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让行;
2、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3、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4、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据悉,为深入推进都江堰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都江堰公安交警部门陆续在全市设立了文明示范路口、礼让行人的标牌。
截至目前,全市已在14个文明示范路口安装了28面“礼让行人”的标牌;同时,都江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还持续展开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14次,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其实,在我们身边,已经有很多礼让行人的点赞行为出现!值得大家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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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行人!为都江堰市这些好司机点赞!
那么,哪几种情况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呢?
小编为你整理了礼让行人规则,
赶紧收藏吧!
机动车礼让行人有以下7种情况:
道路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状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状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状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状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道路状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减速、停车让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记3分。
文明交通
我们要求的不仅仅是
“礼让行人”
我们呼吁每一位都江堰人都能
“车让人,人快走”
车主几秒的让行
“让”出绽放的文明之花
行人的几步快走
“走”出高素质的步伐
监制/赵龙魁 主管/张 伟
编审/云朝清 责编/王 绯 张艺舸
编辑/王碧嫦 图片/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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