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临沧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市委的统一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指挥下,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理性办案。
近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对镇康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刘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案提起公诉。该案系临沧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涉黑案件。以刘某为首的犯罪集团依托“金三角”地区特殊政治、社会环境,在缅甸果敢自治区老街市租赁房屋,设立“单房”用于关押被害人,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签单赌博、办理贷款、高薪招工、经商贸易等虚假信息,诱骗中国公民出境至缅甸老街,后将被害人带至“单房”关押,实施一系列抢劫、绑架活动,牟取暴利,严重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权利,破坏了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和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该案的起诉,标志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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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丨田颢
策划 | 王翠云 何赟
监制 | 肖凤珍
来源 | 临沧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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