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之后,车主们该与保险公司谈谈了

作者渠成:SMG播音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家;

此文作者以其娴熟的会计和法律知识,为私家车主人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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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负债,是个会计名词。

举例:商品服务质量差,退换修多,会产生费用,“或有”变成了“实有”;商品服务质量好,退换修少,也许(或有)产生的费用转化成了利润。

接下来聊聊车险问题。

封控期间,私家车不能上路,几乎不会发生保险理赔,就等于保险公司没有提供任何服务,白赚了车主的所有理赔款,或有负债变成不用负债。这显失公平!

车主们是否觉得有必要跟保险公司谈谈——保险合同期间减去封控天数后延展?或者统一延长二个或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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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不要适用不可抗力,而适用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2、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车主不要提出解除合同,提出变更就行了——保险公司也知道什么情况。

还有一个合法且该合理、正确运用的救济方式,消保委可以代表广大车友向银保监会提出变更诉求。如被拒绝,可以代表所有车友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免得车友一个个自己去打官司。

记住知识点:或有负债、显失公平、情势变更、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