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乡公安
近日,安乡县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持有、使用假币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依法扣押假币3000余张,面额共计30余万元。该案是常德公安机关有统计以来侦破个案查获总面额最多的假币案。
案件回顾
8月下旬,安乡县公安局接到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送线索:有一道县籍男子有购买、使用假币的嫌疑,并长期在安乡活动。接到该线索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建由经侦大队牵头,刑侦、网安、法制、禁毒、食药环、深柳派出所等多警种紧密配合的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

民警搜查犯罪嫌疑人车内物品


民警当场清点搜查出来的假币
经过专案组近两个月紧锣密鼓的侦查,一张笼罩犯罪嫌疑人的法网已悄然织密。10月21日深夜,在市局经侦支队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通过潜水作业、蹲点守候,在常岳高速安乡大道收费站将毫无察觉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一举抓获,当场从其车后备箱一个装有水果的纸箱内搜查出面值100元的2015版假币3000余张,面额30万余元。

涉案假币
经初查,唐某某系永州道县籍人。2019年来安乡务工,平日以贩卖小菜维生。2022年5月,唐某某通过不法途径接触到假币,为快速获取利益,遂开始多次购买假币,在安乡县以及周边区县的农村集市上,通过以整换零的方式,使用假币购买低价商品进行消费。
讯问中,唐某某对其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唐某某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假币流通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总面额达到一定数量,涉嫌犯罪。此外,当个人收到假币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为了转嫁损失而使用假币,应及时报警或者主动上交银行处理,否则只会害人害己。
普法课堂
《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第一款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 源:经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