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好消息!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市税务局携手“i莞家”等给市民朋友们送来了入秋以来的第一份福利大奖——
上传符合条件的发票,可刮分千万元现金!
一、小玩法大收获!如何参加活动?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只需取得东莞市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的价税合计50元及以上的普通发票,除红字普通发票、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外即可参加本次活动。

同时,还可以直接在微信搜索“东莞市有奖发票”小程序参与活动。


二、两次开奖!如何查看中奖通知?
第一次开奖为“按周开奖”。在活动期限内每周进行开奖,奖金金额最高人民币200元。
第二次开奖为“按期开奖”。在2022年8月初、 10月初、 2023年1月初,组织开展三期定期抽奖。凡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的普通发票均参与第二次开奖活动。共设3 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1 万元、5 万元、10 万元。
此处请注意!
参加活动时不要忘记勾选“开奖结果通知”,若成功中奖,支付宝小程序会第一时间通知您!此外,具体获奖通知还会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东莞税务”微信号等渠道进行公布。

三、我中奖啦!如何领取奖金?
中奖奖金在200元及以下将通过支付宝余额宝及时给付中奖者,大额奖金1万、5万及10万需要中奖者线下到税务局领取。
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东莞市税务局指定地点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1)兑奖所需资料
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
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卷票)和广东通用机打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 (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
(2)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以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的,由真实姓名本人进行兑奖。
(4)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都看到这里了,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拿起手机,用支付宝“扫一扫”或上“i莞家”APP,参与活动抽大奖吧!
这么轻松得奖的活动,可别忘记转发给您的亲朋好友啦!评论区等您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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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琬莹
【作者】 陈琬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