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的安全存放一直是让人们值得思考的问题,因为是易燃易爆品,稍微一点点的马虎就可能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重大安全问题。加油站随处可见,正规的加油站给人们提供了生活的方便,可一些非法、不合格的加油站则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2020年2月17日下午3时许,位于原平市轩岗镇206省道的马圈二站加油站不按规定售卖大量柴油,只见加油站停有一辆无牌照的油罐车,油枪直接注入了油罐车的罐内进行加油。众所周知,汽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品,而在马圈二站给无牌照油罐车加油过程中未见加油站工作人员在此进行相关流程操作和监督。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在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管理者来不得丝毫马虎,否则就会酿成大祸。
成品油销售企业和加油站对购买汽柴油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查验和登记购买人或经办人的单位、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购买数量及用途等,确保人证一致,信息登记准确,并要对加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加油过程中要指定专门的加油机服务,机位须选择在站区内监控设备覆盖最全面、图像效果最清晰的位置,监控视频要能够辨别车辆特征、牌照号和人员面部特征。
马圈二站加油站如果只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是不应该对油罐车发油的,如果使用普通油枪对油罐车进行溅落式发油,是违反操作规程的,加油站如果不按规定售卖油品非常容易引起安全事故。此时正值疫情防控高峰期,原平市各乡镇都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在各乡镇都设有疫情检查防控关卡,大部分单位企业都投入到了抗疫工作中,加油站的违规操作会给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如果发生意外,更会加重消防部门的负担,对疫情的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对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品的单位和个人有着严格的要求,须经安监、工商等多家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证、安检生产经营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等。马圈二站加油站向没有牌照的油罐车售卖油品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马圈二站加油站为何在加油过程中没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流程操作和监督?加油站给无牌照油罐车售卖大量柴油规程是否符合成品油售卖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油罐车是否具备安全和消防资质,相关证照是否齐全?疫情期间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安全隐患谁来负责?就此事件本网将会持续关注并进一步深入跟踪报道。
来源:中国交通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