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甸属云南省昭通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山村小县。民国以前,全县土地长期属于封建所有制。民国时期,土地大部分属私人所有,仅有极少一部分庙田、学田、学地。民国21年 (1932)对农民户口调查为14307户,其中自耕农2173户,占农户15.19%;半自耕农5625户,占39.32%;佃农6509户,占45.50%。多数农民经受不起天灾人祸,因生活所迫,常受高利贷者盘剥。青黄不接时,贫苦农民“卖青苗”,一般只能卖得实际收成的60~70%。有些因借贷期满无法归还,被迫卖掉田地房屋,买者多为富豪之家,买卖双方需请证人,拟定契约,写明四至界线、时间等。有些卖后,又去租种,每年交租部分占总产量的60~70%。民国34年(1945)后,民国政府曾实行“二五减租”,但因本县地处偏僻,多数未减。除正租外,还有“小租”、“换佃银”、“贺喜钱”、“生儿款”等,农民一个劳动力劳动5~6天,只得1升(6斤)粮食,借债欠租5升粮食以上的就无法还清。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创了全新的人民民主时代,结束了旧中国几千年来少数剥削者奴役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1950年4月鲁甸县人民政府成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开始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转移工作重点,修正错误,改革开放,调整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开创了史无前例的空前盛世。为全面反映这段历史,记述鲁甸农业发展的轨迹,笔者根据有关资料,整理出这篇《鲁甸农业体制的变迁》,旨在抛砖引玉。
一、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1951年10月15日,鲁甸县委组织机关干部16人,抽调各区农民积极分子22人,组成土地改革试点工作队。集中学习云南省土改实施草案和有关土地改革、阶级划分等文件,学习4天后分成两个组到一区文屏、安阁两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通过深入发动贫雇农,宣传政策,建立或整顿组织,召开贫雇农代表会,农协、青年、妇女代表会,讲解有关阶级划分的相关政策。分四步划定阶级成分:(1)由群众讨论、诉苦。(2)由农协会讨论。(3)分析情况后,召开斗争会,清理家史和罪恶史。(4)由村、乡初步划后,经代表会讨论上报区批准。阶级划分后,即开展对地主、富农的浮财进行没收、征收,以乡成立没收、征收委员会,以村组织没收、征收组,下设耕牛农具组、浮财家具组、土地房屋组,每组内包括登记、保管、清点、运输等小组,共没收34户,组织进行分配。至1952年1月5日结束,召开庆祝大会,订立爱国公约和爱家计划。
第一批土改,1952年1月召开干部会、农代会、人代会、青妇代会。同月23日召开万人大会,镇压一批反革命,同时宣布在全县32个乡开始土地改革准备工作。由于干部少,大部分乡没有减租退押经验,进行10天,又收缩4个乡,共开展28个乡。经过发动群众;补减租退押课,采取“先轰开,后深入”做法;访苦串连,扎正根子,发动贫雇农;整顿组织;划分阶级,分清敌我界线,斗倒敌人;没收征收,贯彻反分散、隐瞒斗争,结合查田定产;公平分配;总结提高。历时4个多月结束土改,转入爱国生产运动。
第二批土改,1952年3月县委抽调30多名干部和250位农民于28日到37个乡开展第二批土改。土改中坚持贯彻中央“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总路线和省委“发动群众,打倒地主,培养干部”的指示及“先轰开,后深入”、“先政治,后经济”的做法。准备阶段,首先大张旗鼓地宣传镇压反革命的政策,打击恶霸地主及反革命分子,把局面轰开;再深入基层访贫问苦,诉苦串连,坚持思想发动。第二阶段,分清敌我,暴露敌人,打垮地主,发动群众,团结内部,掌握政策,正确划分阶级。第三阶段,主要是没收征收,开展反分散,反隐瞒斗争。第四阶段,分配胜利果实。主要克服平均主义,适当照顾贫雇农,填坑补缺,合理分配,总结巩固土改成果。7月底全县土改结束,共划出雇农1832户5103人,贫农12472户50253人,中农8849户44080人,富农897户4754人,地主1541户6890人,小土地出租193户620人,游民25户70人,其他(包括城市贫民及小手工业者在内)361户924人。土改中,没收地富田地71282.75亩,房屋1935.5间,耕畜2214头,农具2896件,金5.606两,银599.3两,粮食105504.26斤,人民币及其他156618800元(旧人民币)。征收地富田地4580.2亩,房屋13间。
1953年1月根据地委指示,进行土改复查。1月底在三区龙泉乡、沿河乡,一区第八乡、四乡,七区铁厂乡进行复查试点,3月5日完成填证,6日颁发土地证书。2月20日对全县36个乡复查,3月24日对28个乡进行复查,6月复查结束。复查中,全面调查土改后地主阶级的表现,各阶层的思想动态,土改中的遗留问题。按照政策,处理遗留问题,对错划阶级成分的予以纠正,表现好的保、甲长摘帽,对漏划的地主依法重划,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民主协商,制定生产发展规划和乡规民约。划定土地、山林、荒山等,填发土地证书。
二、互助合作
1951年9月9日第一次全国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召开,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会后,中央采取措施,推动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1952年春,鲁甸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由完成土改的地区,在原变工互助基础上,根据“自愿两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大原则,进行辅导,组织互助组。由于农民普遍感到组织起来比单干省工,所以互助组发展很快,到夏锄秋收时期,全县有38450人组成1052个临时互助组,13450人组成560个季节性互助组,常年固定的互助组520人。由于缺乏领导和管理经验,未建立计划,没有坚持评分记工,秋收后多数散伙,仅存少数几组。
1953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比较完整的提法。之后,党的工作重心和政策重点就逐渐转移到宣传、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上来。在农业互助合作工作方面,逐步由侧重发展互助组转到侧重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2月15日中央通过关于互助合作运动的正式决议。10月全国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召开。这是一个转折性会议,互助合作运动重心由发展互助组转变为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国很快掀起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热潮。同年,县委决定试办农业合作社,经过调查,抽调干部参加省、地训练,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到沿闸、葫芦口进行农业合作社试点。11月15~19日召开全县生产代表大会,每乡1人,每区互助组代表1人,共95人参加会议。年底,全县组织4571户19733人成立互助组,占总农户的19.5%,占总人数的l7.3%。从1954年1月1日起开始建社,以铁朝彬(团结社)、祖桂元(红星社)两个常年固定组为基础,吸收周围3个季节性互助组与4户单干参加,共44户206人,其中贫农26户,中农18户,全劳力88人(男4 9人,女3 9人),半劳动力24人(男17人,女7人);入社田106.4亩,地363.68亩。有党员3人,团员要10人。这两个点骨干较强,基础好,成立互助组时间长,铁朝彬1952年被评为县级一等劳动模范,获县政府奖耕牛一头。祖桂元组1953年被评为县级二等模范。建社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贯彻总路线,充分交待合作社性质、优越性,解除顾虑,做透思想工作,达到人人自愿;第二阶段,处理评产入股原则,耕畜农具、肥料籽种等具体问题;第三阶段,总结建社。提高思想认识,民主选举干部,制定劳动纪律和生产计划,转入生产。初级社,土地所有权归个人,入社田地按调整后的常年产量,按四六分红,劳力六成,负担全部生产投资,公益金、公积金占3%,统一经营,因地种植,小农具自带修理,大农具折价入社,耕牛采取租用,租用一天评给10分工分,10分工分折合玉米2升4合,肥料投资采取分等论价,统一由社收买,秋后付款,籽种按种植面积、品种投给合作社,秋后归还,劳动力统一安排,组成临时或固定作业组,实行季节或常年包工,按定额评工记分,按劳分配。解决互助组存在的“集体劳动,分散经营”的矛盾,坚持了“民主办社,勤俭办社”的原则,两个试点社多数社员增产增收。2月10日县政府发出“关于1954年生产及大力发展巩固互助合作社运动”的通知。9月县委在一区6个乡先后两批新建26个生产合作社,到10月24日结束。26个社共509户2060人,全劳力964人,半劳力303人,土地5953亩,耕牛408头,其中回族社9个,两种以上民族联合建社的6个。由于建社过程短,建社后造成生产混乱和劳动浪费,一些人思想波动。
同年,县委按照省委“以互助合作、爱国增产为中心,结合深入细致宣传总路线”指示,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宣传总路线,掀起群众性社会主义热潮,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开展兴修水利、大春抗旱栽插、保苗等生产工作。面上扩大互助组,在试点上取得经验,指导面上。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帮助定立粮食计划,收购与供应计划,同时调查了解情况。县委根据有关情况,集中全县干部学习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全县各级干部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向广大群众进行总路线宣传,将生产与互助合作列为农村长期压倒一切的中心,将互助合作当作一个运动来领导,并对全县互助组进行分析,开展群众的划类评比运动。决定以合作社带动互助组,常年性互助组带动一般性互助组,形成互助合作网络。从6~10月全县共召开干部会、党团员及党团员对象训练班、互助合作代表会、人代会、青代会、妇代会、宣传员代表会、供销、信贷、社代表会,共3284人参加会议。每个生产季节组参观团结、红星两个农业生产合作社。l~6月组织17265户75893人,占总农户的73.7%,总人口的65.5%,6~12月组织18968户84413人,占总农户的80%,占总人口的72%,由于大规模建社,有些流于形式,有的组织不久又散伙。
1955年春,县委提出巩固38个老社,筹建新社,贯彻中央“长期准备,分批发展”的建社方针,决定在全县建立第一批农业合作社。各区分析各乡常年互助组情况,县委确定240个常年互助组做准备。县区乡组织人员深入了解情况,进行评比,利用试点经验,以乡划片举办互助合作训练班,通过老社干部的报告,学习建社的政策。县妇联在25个乡训练女积极分子1082人,组织参观各区老社。县委还抽调一批机关干部和老社干部,7月组织宣传队到建社的乡演出“人往高处走”等节目,同时由团结、十月、红星等老社社员现身说法,对群众的教育起了很大作用,38个老社得到巩固,按地委的划社标准:一类型17个,二类型18个,三类型3个。秋收试算38个社都增产,最低的比上年增产14.7%,最高的增105%,为建社打下基础。8月1日县委在一区沿闸、赵家海开始先走一步建社,取得经验后,扩大到全县。8月3日举办全县1541人(其中机关干部88人,乡干部105人,积极分子1348人)互助合作干部训练班,12日结束。14~15日展开全县建社工作,历经1月,至9月16日结束,全县扩建34个老社,扩677户;新建社203个,入社农民4227户;扩建新社33个,占建社乡总农户 17708户的27.7%,占全县总农户26253户的18.7%。新老社共241个,按经济区域分布是:平坝146个,河谷34个,二半山区37个,高二半山区14个,高寒山区10个。规模是:15户以下38个,16户以下的38个,16~30户的165个,31~50户的33个,51~100户的4个,100户以上的1个。由于建社时间短,财会工作未跟上,民族政策,建社有关文件宣传不够,有明显的急于求成,遗留一些问题。9月5~10日县委召开全县第二批互助合作干部训练班,在补建和新建的25个乡中培训干部和农村积极分子674人,包括工作干部31人,乡干部38人,信用社代表100人。通过总结上半年工作,全面贯彻建社的具体政策,研究办社的具体步骤和方法,会议结束后分赴各乡开展建社工作。9月18~22日县委生产合作部举办农业技术骨干训练班,有227个社245人参会,其中农业社长6人,副社长17人,社干部和社员222人。主要进行前途教育,边参观边实习,总结各地增产经验,建立乡和社技术基层组织。年末,全县有老社38个770户,新建社269个4309 户,扩建社20个186户。
1956年春,县委决定在21个乡试办高级合作社,分两种类型,一类是全乡办有一区联合、葫芦口,三区翠屏,四区塘房、龙树,五区梭山、黑石,六区团结,七区新棚、黑鲁、水磨共11个乡;一类分大组办,规模在200~500户,有一区沿闸、拖姑、梨园、大水塘、桃源,二区大水井、马鹿沟,三区新发,四区新乐,六区红布共10个乡。首先召开群众大会,宣传中央40条,宣布县的规划草案,深入到户进行发动,选举干部,成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实行土地为全社社员所有,完全按劳取酬,鳏、寡、孤、独、老、弱、残废的困难,由社统一交缴农业税,留少量自留地,大片林木、果树折价入社,大型副业如油坊、碾坊、砖瓦窑子一律为集体所有。5月底,全县建成合作社300个,入社农户2365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89.4%,其中高级社21个10137户,占38.5%。至1957年上半年,全县建立农业合作社,并按照中央“民主办社”的指示进行巩固和整社工作。
三、人民公社
1956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为此,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中大胆探索。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社论中首次提出“大跃进”口号,就是指经济建设以超常规的高速度发展,无视客观规律,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当年冬,县委决定大办钢铁工业,先后在大水井、闪桥、营地、桃源、翠屏、团结等地建炉54个。钢铁没有炼出来,大量森林遭到破坏,劳民伤财。
1958年8月与“大跃进”运动相配合,在中国大地上又掀起了一个声势浩大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3个月时间里,全国农村高速地实现了人民公社化。9月10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10月10日中共鲁甸县委做出《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意见》。至10月15日全县实现公社化,即:十月(原联合乡)、跃进(小寨)、上游(大水井)、星火(火德红)、八一(龙头山)、火箭(塘房)、金星(梭山)、红旗(妥乐)、卫星(六区)、燎原(七区)共10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27959户,每社平均2795.9户,1000~2000户的公社3个,2000~4000的社6个,6000~10000的社1个。按地区分,河谷区1个,平坝区2个,一般山区6个,高寒山区1个。农村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一体,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全面结合。各社原有的公共积累和公共财产,一律归公社所有;生产费和公有化股份基金归公社所有,原来折价入股的,转为折价入社归公社所有;自留地交公社统一经营;成片的林木、果木、竹林、菜园归公社所有,房前屋后的零星果木仍属私有。公社内设农林水利部、工业交通部、畜牧饲养部、财政粮食部、军事保卫部、内务劳动部、文化福利部、商业部、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所、办公室等。并以原来乡社队为基础,组织若干专业性和综合性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由队长、指导员、事务长、文书分管生产活动;政治思想及社员生活福利,由队委员和支部分管。公社成立后,10月底鲁甸并入昭通县,在龙树设立工作委员会,负责梭山、水磨、龙树区域内的公社工作,其余公社由昭通县委办鲁甸办公室负责。
1962年调整公社规模,公社改区,大队改公社。昭鲁分设,全县设9个区1个镇75个公社。1963年8月县委决定在联合公社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并组织县级机关8人,区级机关10人,联合公社支书、社长20人。8月15~23日进行试点训练。主要是学习毛主席批语和湖南省委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报告、山西省昔阳县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河北保定地委进行“四清”工作报告及中央十条等文件,提高思想认识,讨论县委试点工作计划,研究试点的具体方法。27日在联合公社召开支部扩大会,全体党员、公社干部、生产队长、会计等30人参会,主要是揭敌情,查上当、查危害,揭“四不清”放包袱,安排试点工作,9月4 日结束。12日召开公社扩大到队委会干部会议。采取四步走,第一步揭“四不清”问题,划清界限,提高阶级觉悟,时间2天;第二步组织干部自觉的“洗澡下楼”,时间2天;第三步划界限,讨论处理思想包袱的初步方案,时间1天;第四步研究下去的方法。10月3日召开支部扩大会,吸收贫下中农临时代表小组成员参加,5日结束,主要解决团结95%以上的群众的问题,解决秋收分配问题。l2月中旬,试点工作结束。11月22日县委根据省、地委指示精神,对全县社教运动进行安排,全面掀起高潮。全县9个区75个小公社1613个生产队,分五批进行。第一批文屏区235个队,除试点的13个公社,11月26日开始,1964年2月底结束;第二批龙树、水磨区19个公社355个生产队,1964年1月底开始,4月中旬结束;第三批梭山、乐红区16个公社372个生产队,1964年6月开始,8月底结束;第四批小寨、大水井、火德红区16个公社371个生产队,9月开始,12月结束;第五批龙头山区10个公社280个生产队,1965年1月开始,3月底结束。
1964 年春,全县开展“农业学大寨”活动,重点学习大寨艰苦奋斗的精神,主要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植树造林活动。2月按地委指示,24日召开全县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应到会代表有农业、机关、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等系统代表350人,其中农业代表260人,工交财贸代表86人,实到代表259人。会议主要传达中央、省、地委关于组织生产高潮的指示,总结交流经验,学习“大庆石油会战的经验”和“大寨之路”,开展比、学、赶、帮运动。3月3日会议结束。1965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全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县委、县直机关领导、区委书记、乡支书等126人参加会议,主要研究农业生产和先代会筹备等事项。8月3~11日县委召开全县农业先代会和第一次贫农、下中农代表会。有各区、社、队农业先进代表,贫下中农代表,县、区级国家机关、财贸、工交、文卫战线先进生产者代表862人,实到代表831人。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经验,肯定成绩,找出差距,研究1966~1970年生产规划,评选出砚池山、梭山、新林三个公社和袁家屋基生产队出席省的先进单位表彰会,选出15人出席省的贫下中农代表会。还选出3人作为特邀代表参加省的贫下中农代表会,县委、区委都树立生产标兵和标兵单位,全县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生产运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学大寨”以“突出政治”为主,山上写毛主席语录,出工举红旗,劳动计酬上评“政治工分”,收益分配中搞“高积累”,把自留地、集市贸易等当作“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县委在砚池山、龙泉、翠屏、拖麻等地搞样板田,定期和不定期派出工作队,调整规模。龙泉与营盘合并为八一大队,实行统一核算。全县还搞“泥土掺沙土”活动,把地、富分子家庭搬边远山区社队,把一些贫农搬到集镇居住等。1968年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专门机构,组织城镇的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再教育,组织县、公社、大队干部到大寨参观学习。
1973年8月31日召开全县“农业学大寨”先进代表大会和四级干部会议,先进代表500人,县、社、大队、生产队干部808人,共1308人,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推广、检阅“农业学大寨”成果,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会议还参观了砚池山二队、安阁六队。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学大寨、赶昔阳,上《纲要》”。会后,组织有关干部到镇雄参观学习“改台地”经验。1975年下半年至1976年上半年,全县农村广泛开展学习天津小靳庄经验,组织故事会、赛诗会等活动。1976年11月根据中央“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号召,县委向全县发出“奋战四年打基础,决心建成大寨县”要求,提出总的奋斗目标是:全县总动员,奋战四年变新颜,加速建成大寨县。计划加强病害水库处理,进行“东水西调”工程,根治昭鲁大河,“南水北调”工程,解决龙头山、小寨旱区灌溉,加强公路建设、农田基本建设,尽快实现排灌、运输、碾米、磨面、脱粒、铡草、饲料粉碎机械化和半机械化,造林治山,保持水土,逐步实现大地园林化,改革耕作制度,实行科学种田等。
1977年1月13~22日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县革委委员、县直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公社党委书记、副书记,大队支书、文书、生产队长,社队的民兵、妇女、贫协、共青团、治保干部、县社各机关负责人、知青户长、回乡知青代表等1800多人。7月16~18日昭通、巧家、鲁甸三县县委主要领导在鲁甸协商,开展友谊竞赛,经协商的共同目标是:举旗抓纲学大寨,以揭批“四人帮”为动力,打好围歼资本主义的总体战,奋战三年建成大寨县。19日举行签字仪式,三县县委书记正式签字。8月23日县委成立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抽调农办、计委、财办、公安、商业、工交、财金、粮食等部门的领导13人组成。10月13~17日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2600人参会,主要开展农业学大寨,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揭批“四人帮”运动。1978年元月,召开1977年度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先进代表会议,会议总结交流1977年揭批“四人帮”,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经验。同年,县委先后组织了有县委常委参加的379人的两批“学大寨工作队”,到文屏、龙头山、龙树、水磨、大水井5个公社进行社会主义路线教育。1979年2月召开全县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先代会,参加会议的有农业、工业、商业、财贸、文教卫生等学大寨、学大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以及全县四级干部共1500多人。会议主要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表彰1978年度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解放思想,调动积极性,适应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1983年3月21日,全县进行体制改革,改公社为区,大队为小乡,小乡下设村民委员会,改生产队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全县辖1镇9区、75个小乡(镇)、3个居民委员会、519个村委会、164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75个乡中有12个民族乡。人民公社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四、生产责任制
1978年12月18~2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以来“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开始纠正“文化大革命”以及以前的“左”倾错误,从此走向了健康的道路。这是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当年底,鲁甸县委农办组织人员到普芝噜、砚池山等大队试点,先分专业组,再包产,主要保证生产统一核算,搞“小而全”的作业组。1979年,全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有关农业政策,一些社开始包产到组。形式有专业联产到组、定额小段包工、大包干到组等。1980年县委农办组织工作组到龙树公社的龙树、塘房大队调查研究,并提出应以生产队为基础,实行专业联产到组,禁止分田单干。在全县范围内宣传中央(1980)75号文件精神,县委提出“粮食自足有余,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农业生产方针。年末,全县专业联产到组的有22个生产队,定额管理小段包工的1134个生产队,大包干到组的291个生产队,仅有少数生产队维持原状。1981年春,地委农工部组织工作队到桃源蹲点,县委组织工作队在龙树蹲点,提出“水田统一,旱地承包,禁止分田单干”,对一些分田到户的生产队进行整顿,试图重新并队。6月县委组织三个工作队,分赴桃源、龙树、龙头山等公社,进行生产责任制工作。8月全县开展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聘请83名农村青年在县培训后,分赴各公社帮助签订生产责任制合同。年底,签订专业承包合同1个;大包干到组的82个队,签订合同61个;大包干到户1289个队,签订合同873个队;小段包工364个队,签订合同99个队。1982年1月县委农办组织人员就如何完善责任制问题到马鹿沟蹲点。8月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文件,年末,全县全部实行生产责任制。1983年7月文屏区文屏镇升格为县辖镇,文屏区改称桃源区,区级建制为县政府派出机构—区公所。当年,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县委组织农办人员在全县进行农村经济调查。1984年主要号召发展专业户、重点户,12月县委、政府召开全县首次专业户、重点户表彰大会。
1985年1月按照地委农工部安排,县委农工部抽出人员组成县区乡三级调查组到龙头山区龙泉镇调查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并规划到2000年的发展情况。2月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鲁甸,号召“增百致富”。4月县委组织1073人的工作组,其中地区17人,县级228人,区级348人,乡级480人,29日进村,主要宣传贯彻中央(85)l号文件和总书记视察鲁甸的重要指示精神,展开建立乡到户,县到乡的“增百致富”账(两本账)工作,层层算“增百”账,建立“增百”计划,工作组于5月4日回县总结。第二批工作队于7月进村,8月出村,主要对“增百”计划的检查。8月15日县委、政府组织各区委书记和农工部、林业局、计委的领导18人的考察团,到河北省保定地区定兴县等地参观考察“增百致富”,9月初结束。9月15日县委农工部组织人员到梭山区密所乡专项调查贫困地区的扶贫问题。12月县委派出第三批工作组,检查全年“增百”情况,1986年初出村。1986年后,通过县级机关整党,改派工作组,形成县级机关包干负责联系到乡(村),农牧部门以综合试验示范区为主,依靠科学推动农业生产,先后在桃源、茨院、龙树、新街等乡建立了粮食、烤烟、生猪等综示区,全县农、林、牧、副、渔业有所发展,乡镇企业中工业、商业、运输、服务、建筑结构有所调整。
1988年5月全县区乡体制改革,改建和重建:文屏镇、桃源回族乡、茨院回族乡、小寨乡、大水井乡、火德红乡、龙头山乡、翠屏乡、龙树乡、新街乡、梭山乡、乐红乡、水磨乡和铁厂乡等14个乡镇82个村公所(办事处),下辖3个居民委员会和521个村委会,164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改革后,14个乡镇除文屏镇、茨院增设民宗办和城管办,桃源增设民宗办外,其他乡只设1个综合性办公室,人大办、纪委、人武部、司法所、民政所、派出所、土管所、科技站、财政所、计生站、团委、妇联。人员由519人(其中工勤人员102人),精简定编331人,减36.2%。撤消乡教委。年末,全县仍以县直机关联系包干的办法,对村从工作、扶持等方面帮助。至1998年,农村主要是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工作。
1999年5月11日全县开展农村延长土地承包工作。县委成立县延包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农工部,负责日常事务,各乡镇也相应成立领导组。并利用通告、电视、广播、标语、板报、墙报和社员大会等形式,对农村土地延包政策作广泛宣传动员。全县共举办培训班500余场次,受训1万余人,办板报、墙报15期,召开社员会300余场次,张贴标语1500余条,宣传面70%左右。到11月12日全县延包工作基本完成。全县总农户73188户344878人,耕地面积304975.7亩,承包责任制经营土地总面积281115.91亩,承包人口235617人。11月12~17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4个检查验收工作组分赴14个乡镇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救。12月22日地委、行署派出检查验收组先后对文屏镇、大水井乡、火德红乡4个村 (办),7个农业社30户进行随机抽样调查。认为鲁甸的二轮土地延包工作落实较好,成绩突出。“十大管理制度”获地区延包办印发全区推广,省延包办转发,向全省推广。
五、农村体制改革
2000年全县进行村级体制改革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村级体制经历了多次大的调整和变化。这些调整和变化对保持全县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全县农村经济体制都发生根本性变化,这一变化迫切要求对原有村级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8月23日县委全面部署村级体制改革工作。12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具体分为6个阶段进行:第一工作准备阶段。成立村级体制改革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召开全县村级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抓好村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工作;第二阶段组建工作队,培训骨干;第三阶段宣传发动,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第四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第五阶段建立村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第六阶段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10月17日全县村级体制改革会在职中会议室召开。县五套班子领导、县村改领导组全体成员、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等参加会议。对抽调的152名工作队员进行培训。会后,县委工作队与各乡镇抽调的162名干部驻村开展村改工作。经过县、乡党委、政府及县村改工作领导组、全体工作队员和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年末,81个村的第一届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已依法选举产生。全县辖13个乡1镇,82个村(居)民委员会1641个村民小组。2002年改文屏镇城关、文屏两个居民委员会为文昌宫、富民、石桥、保健4个居民社区。
2006年9月撤销铁厂乡和水磨乡,设立水磨镇;撤销龙头山乡和翠屏乡,设立龙头山镇;将大水井乡马鹿沟村和桃源回族乡普芝噜、岩洞2个村划归文屏镇管辖。设文屏、龙头山、水磨3个镇,桃源、茨院、火德红、江底、小寨、乐红、梭山、龙树、新街9个乡。撤并乡镇后,全县行政区划由13乡1镇变成9乡3镇。文屏、龙头山、水磨3镇设综合性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和经济发展办。其他乡只设1个综合性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内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民政、安监、科技、计生、残联、劳动保障等助理员。领导职数文屏、龙头山、水磨、龙树、梭山、乐红、桃源、茨院乡设9名(增设1名政府副职);江底、火德红、小寨、新街5个乡设8名。领导职数为乡镇党委正、副书记、人大主席、正副乡镇长及纪委书记、武装部长。12个乡镇核定行政编制331名,不再使用事业编制、老干部服务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整合乡镇事业机构,每个乡镇由原农技推广站、农机站、经管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计生服务所、文化站、党校、中学、中心校、卫生院等15个站所整合为每个乡镇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站、水管站、计生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学、小学等8个站所。按市编委2005年下达542名编制(除中学、小学、卫生院),核定到乡镇事业站所。
2012年进行乡改镇工作。全县设10镇2个民族乡2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0个村民委员会,1690个村民小组。即:文屏镇辖文昌宫、民富、石桥、保健、卧龙、太阳湖、小冲、阳光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联合、砚池山、安阁、岩洞、普芝噜、马鹿沟6个村民委员会,190个村民小组;水磨镇辖铁厂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水磨、新棚、拖麻、岩头、黑鲁、黄泥寨、嵩屏、营地、滴水9个村民委员会,169个村民小组;龙头山镇辖龙泉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沿河、沙坝、光明、营盘、八宝、龙井、翠屏、新民、银屏、西屏10个村民委员会,246个村民小组。小寨镇辖大坪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小寨、梨园、赵家海3个村民委员会,107个村民小组;江底镇辖江底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大水井、仙人洞、坡脚、箐脚、洗羊塘、水塘6个村民委员会,111个村民小组;火德红镇辖火德红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鹊落、李家山、银厂、南筐、机车5个村民委员会,107个村民小组;龙树镇辖龙树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新乐、照壁、塘房3个村民委员会,114个村民小组;新街镇辖新街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酒房、闪桥、转山包、坪地营4个村民委员会,94个村民小组;梭山镇辖梭山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黑石、查拉、密所、挖水、黑寨、妥乐、埂底、甘田8个村民委员会,181个村民小组;乐红镇辖官寨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乐红、施初、对竹、新林、红布、利外、关溜7个村民委员会,190个村民小组。桃源回族乡辖桃源、鸭子塘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箐门、拖姑、铁家湾、大水塘、岔冲5个村民委员会,111个村民小组。茨院回族乡辖茨院1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葫芦口、沿闸、田合、板板房4个村民委员会,70个村民小组。2015年末全县辖10镇2个回族乡,70个村民委员会,20个居民社区,1690个村民小组。
参考资料:《鲁甸县志》、《鲁甸年鉴》及有关档案资料。
(作者:晏 权,男,原鲁甸县地方志办主任、高级编审,已退休。)


来源丨鲁甸县社科联
本期编辑丨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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