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要求:
了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分类和火灾探测器的分类;
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组成与设
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与设计、消防控制室的设计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概念、组成 、工作原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火灾探测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简称,是以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
报警、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并接收、显示设备反馈信号,进而实现预定消防功能为基
本任务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探测报
警系统等组成。
目的是为了早期发现并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减小损失。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是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系统,一般由火灾触发器件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和 光或光警报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触发器件
触发器件是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火灾报警信号的器件,火灾探测器、
水 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自动触发器件,手动报 警按钮、启泵按钮等是手动发送信号、通
报火警的触发器件。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应同时按照规范要
求设置, 尤其是手动报警可靠易行,是系统必设功能。
火灾报警装置
火灾报警装置: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
控制信号和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就是火灾报警装置中最 本的一
种。
火灾报警控制器向火灾探测器提 供稳定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 工作状态;
接收、转换、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 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指示、存储报警 的具体部位及
时间;执行相应控制等诸多任务, 是火灾报警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
自动报警系统工作原理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方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
根据设定的消防安全目标、建筑的具体情况及系统的功能不同选择系统的形式:
1)区域报警系统;
2)集中报警系统;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方式
2.1 区域报警系统
系统组成
(1)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
这是系统的最小组成要求;
(2)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方式
2.2 集中报警系统
1)系统的组成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
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这是系统的最
小组成要求;
(2)可选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组合或选用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
2)系统的选择要求
适用于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
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关于"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理解
集中报警系统可由二台及以上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组成,但是只能设置一台
具有集中报警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消防联动控制器。
对于建筑中水泵、风机等消防设施的专线手动控制必须由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控制器实现;
对于水泵、风机、电动排烟阀、挡烟垂壁等自动消防设施的总线联动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
其他控制器实现。
2.3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系统的选择要求
(1)设置了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
(2)或已设置了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
系统组成的图示如下:
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1)设置了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
防设备;
(3)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4)系统共用的水泵等消防设备,宜由最高级别的消防控制室统一控制,建筑群可由就近
的分消防控制室控制,主消防控制室通过跨区联动的方式控制;
(5)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备,可根据建筑消防控制室的管控范围划分情况,由相应的消防
控制室控制。
2.4 火灾自动报警形式的选择
仅要报警,不需要联动的保护对象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的,只需设置一台集中报警器的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
置一个消控室。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控室的或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采用控制中心报警
系统
3-1 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 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
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
域。
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 3
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
过 150 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 50000 m3 及以上的
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列车的报警区域应按车厢划分,每节车厢应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4-1 探测区域的划分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 500m2;从主要入口能看清
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 1000m2 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 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
域长度 宜为 20 ~ 100 m。
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的场所 :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属与疏散直接相关的场所。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 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属
与疏散直接相关的场所。
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属隐蔽部位。
5-1 探测器分类及基本工作原理
触发器件
触发器件是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报警控制信号的器件。主要包括火
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火灾探测器是能对火灾参数(如烟、温、光、火焰辐射、气体浓度等)响应,并自动产生火
灾报警信号的器件。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用手动方式产生火灾报警信号,启动火灾报警系统的器件。
手动报警按钮
按钮表面设有机玻璃压片,压片在按下后可用专用工具复位
消火栓报警按钮装有两个发光二极管,一个用来显示报警状态另一个作为消防水泵启动回
答信号指示
火灾探测器的分类
根据检测火灾的参数不同,探测器分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感光探测器、复合探
测器以及可燃气体探测器
感温火灾探测器:响应异常温度、温升速率和温差变化等参数的探测器。
感烟火灾探测器:响应悬浮在大气中的 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微粒的探测器,
进一步可分为离子感烟、光电感烟、红外光束、吸气型等火灾探测器
感光火灾探测器:响应火焰发出的特定波段电磁辐射的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分为紫
外、红外及其复合式
气体火灾探测器:响应燃烧或热解产生的气体的火灾探测器。
复合火灾探测器:将多种探测原理集中于一身的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烟温复合、红 外
紫外复合等火灾探测器。
离子感烟探测器工作原理
光电感烟探测器工作原理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监视范围的不同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监视范围的不同,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
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一个小型传感器附近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线型火灾探测器:响应某一连续路线附近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的性能指标
工作电压和允差
响应阈值
监视电流
允许的最大报警电流
报警电流
工作环境条件
探测器分类及基本工作原理
火灾探测基本原理
火灾发展过程曲线
火灾探测器选择的一般设计原则
在选择火灾探测器时,要根据探测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初期火灾的形成和发展特征、房间高
度、环境条件以及可能引起误报的原因等因素来决定。
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
感烟火灾探测器。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火灾探
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烟、
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且需要早期探测的场所,宜增设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对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应通过对保护场所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燃烧材料的分析,并根据火灾探测器的类型、灵
敏度和响应时间等选择相应的火灾探测器。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不宜选择点型离子感烟探测器的场所:
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 95%;
2 气流速度大于 5m/s;
3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4 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5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6 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不宜选择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的场所: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高海拔地区;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气滞留
等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需要联动熄灭"安
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其他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
时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探测器分类及基本工作原理
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分类
点型分为差温、定温以及差定温探测器
线型分为差温、定温以及差定温探测器
根据热敏元件的不同分为双金属、半导体热敏电阻、膜盒等几种。
探测器分类及基本工作原理
感温探测器的应用场所
1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 95%;
2 无烟火灾;
3 有大量粉尘;
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蒸气滞留;
5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
6 吸烟室等;
7 其它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
感温探测器不宜使用的场合
可能产生阴燃或发生火灾不及时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
器;温度在 0度以下的场所,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择具有差温特
性的探测器。可能由小火造成不能允许损失的场所
探测器分类及基本工作原理
感光火灾探测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宜选择点型 火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1 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
2 液体燃烧火灾等无阴燃阶段的火灾;
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不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焰探测器的场所:
1 可能发生无焰火灾;
2 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3 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
4 探测器的"视线"易被遮挡;
5 探测器易受阳光或其它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6 在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以及 X射线、弧光等影响。
探测区域内正常情况下有高温物体的场所,不宜选择单波段红外火焰探测器。
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使用可燃气体的场所;燃气站和燃气表房 以及存储液化石油气罐的场所;其他散发可燃
气体和可燃蒸汽的场所
在火灾初期产生一氧化碳的下列场所 可选择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烟雾不容易对流或顶棚下方有热屏障的场所;在棚顶上无法安装其他点型火灾探测器的
场所;需要多信号复合报警的场所。
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污物较多且必须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应选择间断吸气的点型采样吸气式感 烟火
灾探测器或具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 的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线型火灾探测器
线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无遮挡的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间, 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固定探测器的建筑
结构由于振动等原因会产生较大位移的场所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的夹层、闷顶;各种皮带
输送装置;其他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的场所。
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除液化石油气外的石油储罐;需要设
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易燃易爆场所;需要监测环境温度的地下空间等场所宜设置具有实时
温度监测功能的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公路隧道、敷设动力电缆的铁路隧道和城市地铁隧
道等。
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保证其不动作温度符合设置场所的最高环境温度的要求。
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点型感烟、感温火 灾探测器不适宜的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 度
超过 12m 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低温场所; 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需要进行火灾早期 探测
的重要场所;人员不宜进人的场所。
灰尘比较大的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 网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
探测器。
探测器分类及基本工作原理
复合探测器
探测火灾发生时 2种或 2种以上的火灾参数,分为 2复合或 3复合探测器。
根据探测火灾特性可以分为感烟感温型、感温感光型、感烟感光型以及红外光束感烟型等。
复合探测器不但使性能更加可靠,而且扩大了探测器的应用范围,能够应用于一些特殊的
场所。
6-1 统设备的设计及设置
6.1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6.1.1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所连接的探测器、手报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 3200 点,每一总线回路
连接设备总数不超 2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的余量。
6.1.2 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 1600 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超 1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的余量。
6.2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置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设备面盘
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 应小于 1.5 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
一面,设备面盘 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 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 1m。设备面盘的
排列长度大于 4m 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m 的通道。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
控制室 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 有明显间隔。
6.3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确定建筑中设置点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首先要确定探测器
的保护面积及保护半径。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指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 的面积,保护半径
是指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 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表 6.2-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探测器安装间距
6.3 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一个探测区域内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2)
式中:
N——探测器数量,应取整数,只;
S——该探测区域面积,m2;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修正系数,容纳人数超过 10 000 人的公共场所所宜取 0.7~0.8,容纳人数为 2 000~10
000 人的公共场所宜取 0.8~0.9,容纳人数为 500~2 000 人的公共场所宜取 0.9~1.0,其他场所
可取 1.0。
例:一个地面面积为 30m×40m 的生产车间,其屋顶坡度为 15°,房间高度为 8m,使用点
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保护。试问,应设多少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应如何布置这些探测器?
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火灾探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 200mm 时,在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可不计
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2)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 200~600mm 时,应按图 6.2-3、表 6.2-3 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
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数量。
表 6.2-3 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Q≤6 5个
Q≤16 5个
3)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 600mm 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4)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则应将被隔断的区域视为一个探
测区域,并应按新《火规》6.2.2 条第 4款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5)当梁间净距小于 1m 时,可视为平顶棚,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6.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 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 邻
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 30 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
入口处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
面高度宜为 1. 3〜1. 5 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6.5 区域显示器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宾馆、饭店等场所应在每个报警区
域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当一个报警区域包括 多个楼层时,宜在每个楼层设置一台仅显示本
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 距
地高度宜为 1. 3 ~ 1.5 m。
6.6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在建筑中设置火灾光警报器,应设置在 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建筑内部 拐
角等处的明显部位;考虑光警报器不能影响 疏散设施的有效性,故不宜与安全出口指示标 志
灯具设置在同一面墙上。考虑便于在各个报警区域内都能听到警 报信号声,以满足告知所有
人员发生火灾的要 求,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 声压等级要求:声压级不应
小于 60 dB;在环境 噪声大于 60dB 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 声 15 dB。
火灾警报器设置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 面高度应大于 2.2 米
6.7 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 W, 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 到
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25 m,走 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 12.5 m。
在环境噪声大的场所, 在环境噪声大于 60 dB 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有效播放范围
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 dB。
6.8 模块的设置
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 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以保障其运行
的可靠性和检修的方便。由于模块工作电压通常为 24 V,不应与其 它电压等级的设备混装,
因此严禁将模块设置 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6.9 布线设计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 50V 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
300/500 V 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 220/380 V 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
等级不低于交流 450/750 V 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 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
系统导线敷设的一般原则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任何用途的导 线都不允许架空敷设。屋内线路的布线设计,应
掌握路线短 捷,安全可靠,尽量减少与其它管线交叉跨越, 避开环境条件恶劣场所,且便于
施工维护等级 本原则进行。系统布线应注意避开火灾时有可能形成 "烟囱效应"的部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敷设方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
护方式布线。
消防电源、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的敷设方式
在暗敷时才允许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其它情况下只能采用金 属管或金属线槽
7-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7.1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组成及工作原理
7.2 系统工作原理
7.3 可燃气体探测器分类
现有可燃气体探测器主要有 7 种,测量范围为 0〜100 % LEL 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 器;测
量范围为 0~ 100 % LEL 的独立式可燃气 体探测器;测量范围为 0~ 100 % LEL 的便携式可燃气
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测量
人工煤气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系统适用场所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适用于使用、生产或聚集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场所可燃气体浓
度探测,在泄漏或聚集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前发出报警信号
7.4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置要求
探测气体密度小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顶部,探测气体密度
大于空气密度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下部。
探测气体密度与空气密度相当时,可燃气体探测器可设置在被保护空间的中间部位或顶
部。
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位置应选择阀门、 管道接口、出气口或易泄漏处附近方圆 1m 的范围
内,并尽可能靠近,但不要影响其它设备操作,同时尽量避免高温、高湿环境。
可燃气体探测器用于大面积气体检测时可采用 10 ~ 12 m2 —个探头布置,也可达到检测
报警效果。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方式可采用房顶吊 装、墙壁安装或抱管安装,应确保安装牢
固可 靠,同时应考虑便于维护、标定。
7.5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
当有消防控制室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可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当无消防控制室时,可
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 所。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火灾报 警
控制器的安装设置要求。
8-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8.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工作原理
发生电气故障时,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将 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故障电弧等电 气
故障参数信息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探测器作出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电气 火
灾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在接收到探测器 的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电气故 障
报警探测器的部位信息,记录探测器报警的 时间,同时驱动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声光警 报
装置,发出声光警报,警示人员采取相应的 处置措施,排除电气故障、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防
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8.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场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 险场所,尤其是变电站、石油石化、冶金等不 能
中断供电的重要场所的电气故障探测,在产 生一定电气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发出报警信号, 提
醒专业人员排除电气火灾隐患,实现电气火 灾的早期预防,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8.3 系统设置
设置原则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及 电气火灾危险性设置,并应根据电气线路敷设
和用电设备的具体情况,确定电气火灾监控探 测器的形式与安装位置。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
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 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9-1 消防控制室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理由与条件: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
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
设置 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 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 00h 的隔墙和不低于 1. 50 h 的风管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
出口。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 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
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 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 制
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 功能的组合设备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以便于确认火灾后及时报警得到消防部队的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