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内配电装置距离顶板距离不足。
参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第4.6.3条屋内配电装置距顶板的距离不宜小于1.Om,当有梁时,距梁底不宜小于0.8m。
二、配电室露天变压器底部距离地面小于0.3米。
参考:《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
4.2.2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1.8m的固定围栏或围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或围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
三、厨房电线槽盒、管线与明火距离不足,小于2米。
参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9.8.6 厨房设备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2 厨房设备电源开关除设备上自带的开关外,宜布置在干燥、便于操作的场所,并满足安装场所相应的防护等级要求; 3 厨房内电缆槽盒、设备电源管线,应避开明火2.0m 以外敷设; 4 厨房内电缆槽、盒应避开产生蒸汽等热气流2.0m 以外敷设; 5 厨房设备应设置等电位联结。
四、安全出口标志距离地面不足,小于2米 。
参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13.6.5 消防疏散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 疏散指示标志灯在顶棚安装时,不应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安全出口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口的内侧上方,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0m;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应在走道及转角处离地面1.0m以下墙面上、柱上或地面上设置,采用顶装方式时,底边距地宜为2.0m~2.5m 。
五、施工现场,电葫芦运行时,吊物离地面3米 。
参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4.6.22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距离不足范例
六、配电室采光窗距离室外地坪小于1.8米 。
参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4.10.8 电压为35kV、20kV或10kV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宜装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临街的一面不宜开设窗户。
七、折叠梯子撑杆距离支撑面距离大于2米。
参考:《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 12142-2007)6.10 撑杆(或锁定装置)折梯应有与梯子为一体的金属撑杆(或锁定装置),使梯子的前部和后部保持在张开位置。撑杆距底部支撑面的高度应不大于2m。当采用两组撑杆时,高度限制仅适用于较低的一组。
八、库存物品防冻采暖时,离供暖管道距离不足。
参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距离不足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