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系统的选择

细水雾系统的选择,应根据防火性能目标、火灾种类、喷雾特性、保护空间几何尺寸及其密闭性等综合因素确定。

1)开式细水雾系统

●用于火灾扑灭、火灾控制或火灾抑制。

●用于某一具体保护对象或整个防护区的保护。

●用于扑救二维油盘火、流淌火或三维火。

●用于取代气体灭火剂(如卤代烷气体)保护各类设备机房。

●用于需要严格控制火场烟雾和温度,且需要避免水渍损失的场所,如电子数据处理机房等。

2)闭式细水雾系统

●用于火灾控制、火灾抑制或建筑结构的保护。

●用于可燃固体火灾的扑救,如博物馆、古建筑等。

●不应用于扑救可燃液体火灾。

3)瓶组式细水雾系统

●用于对某一设备的局部保护,如涡轮发电机、汽车发动机、空气压缩机等。

●用于电力供给无保障、防护空间尺寸小,或无人值守的小型机房,如位于远郊的测控站等。

4)泵组式细水雾系统

●用于需要长时间持续灭火的场所,如博物馆等需要对人员保护的建筑。

●用于消防供电有保障的场所。

●防护空间尺寸大、数量多的场所。

●适用于长距离的被保护场所,如电缆隧道、树上鸟教育传送带,或电视塔等高层或超高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