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案发后,赖昌星从国内顶级富豪沦为逃犯,涉案金额高达530亿,该案成为建国以来第一大经济案。
案发前,赖昌星在家乡是一个“大善人”的形象,捐款捐物,做了一些公益事业。案发后,同村老人才得知赖昌星干走私,钱来的不干净。
与如今绝大多数富豪不同,赖昌星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确实是经商做生意的好苗子,年轻时就有一股闯劲,做事非常大胆。
1958年10月,赖昌星出生于福建晋江一普通家庭,家中兄弟姐妹八人,他排在老七。据赖昌星自述,父亲是烧厝食堂负责人,平日做事负责为人友善,在村里人缘不错,当过大队的党支部书记。
那个年代,小孩多的家庭普遍更穷一些,赖昌星一家十人挤在三间祖宅。因家里交不起学费,赖昌星9岁才开始上学,比普通孩子晚了几年,就这样撑三年辍学了。
走上社会后,没有学历和能力的赖昌星找不到好工作,为了生存先后做过小贩卖菜,也干过挖防空洞这样的体力活,觉得累不说还没有前途,没多久便放弃回老家了。
虽说赖昌星读书不多,但他头脑灵活,不甘心这样平庸下去,开始尝试办厂做生意。赖昌星做过零件加工厂,从事过纺织业,几年下来凭借聪明的头脑赚了一笔钱,同时激发了他赚大钱的欲望。
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鼓励经商做生意,福建晋江是沿海城市,走私比较严重。赖昌星看到了“商机”,冒着巨大的风险,大规模走私电子商品,赚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差价,可以说是一本万利,很快积累了不小的财富。
九十年代初,赖昌星通过非法途径移民香港,获得“港商”的身份。在香港,赖昌星除了走私外,从事过房地产,恰好赶上了好时机,低买高卖赚了不少钱,为后面创立远华集团积累了原始资本。
1993年6月,赖昌星在香港成立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不久通过人脉关系与大陆某军工企业从事外贸生意,赚了不少钱不说还认识了军队的一些高级干部,有人成为他日后在厦门走私的保护伞,如姬胜德少将。
当时,国内各大城市为发展经济,欢迎港商来大陆投资,赖昌星抓住这个机会,1996年在厦门投资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
赖昌星做其它生意也能赚钱,对他来说利润太低风险也大,自从从事走私后来钱太快了,对于一个商人来说太有吸引力了,根本就不会放过这块“肥肉”。
为“走私”提供保护,赖昌星通过金钱美女等方式,贿赂了不少公职人员,在他们的包庇下,厦门远华集团赚取非法利益数百亿,给国家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在外人眼里,赖昌星是一个非常豪爽大气的人,为打造“人设”也做了不少慈善事业。1998年我国发生百年一遇的洪灾,赖昌星组织了几十辆满载物资的大卡车从厦门开往九江灾区,在赈灾晚会上又捐资超过百万,一度受到官方的表扬。
正所谓衣锦还乡,赖昌星事业大获成功后不忘家乡,出资修桥修路,为乡亲们出行提供方便。不仅如此,赖昌星还出钱重建了当年就读的小学,又出资数百万元建了中学。
除此之外,赖昌星还在老家成立了一个“老年协会”,年满60岁的老者每月可以领500元津贴,在九十年代,年轻人每月工资没这么高,这笔钱还真不少。
如果赖昌星的钱是通过正当生意赚的而不是走私,他捐钱修路修桥建学校,给老人发工资等等善事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慈善家,大善人,受当地敬仰也是应当的事。
远华案发后,赖昌星的名声一片狼藉,这个靠着走私发家致富,让国家蒙受巨额损失的经济罪犯,最终还是难逃法律审判。
案发前,赖昌星在老家当地人眼中是大好人,尤其是老人对他很感激。案发后,同村老人说起赖昌星时时不时感慨道:“之前觉得他是好人,才知道钱来的不干净。”
赖昌星通过走私非法牟利数百亿,给商界和厦门官场带来了恶劣影响,也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不论赖昌星建学校还是给老人发钱,亦或是救灾等事迹,相比较国家的损失,那只是一个零头,也是为立人设需要,不是真心实意的善举。
参考资料:知网《赖昌星的那些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