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公路:沉入湖中的彩带
分类: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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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选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世纪大坝 清江明珠——三板溪水电站文史资料专辑》第187页。作者为时任剑河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姚本正。三板溪水电站库区淹没剑河境内公路10条,总里程120.12公里。它们分别是:1956年3月至1981年9月分段修建的展架至剑河至满天星至南加公路,全长82公里;1966年3月12日修建的南哨至储木场公路,全长1.82公里;1967年9月至1968年12月修建的南哨至久虎公路,全长6公里;1973年9月至1976年11月修建的南哨至太拥公路(被淹没7公里);1974年3月至1976年4月修建的满天星至孟恩公路(被淹没2.5公里);1980年12月至1982年4月修建的展架至稿旁公路(被淹没1.2公里);1980年11月至1983年9月修建的剑河至柳落塘公路(被淹没1.5公里);1985年3月至1986年12月修建的剑河至南埃公路,全长8公里;1985年10月至1986年12月修建的南孟至展牙公路(被淹没4公里);1984年10月至1986年12月修建的桃子至乌哨溪公路,全长6.1公里。这些被淹没沉入湖中的公路就像一条条苗侗儿女精心织就的金丝彩带,环绕在清水江两岸及其支流的崇山峻岭之中,当年承载着各种运输车辆,为剑河的经济发展和全县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交流,特别是木材资源外运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在淹没的公路中,其艰难漫长的修建历程,最具代表性的是展架至剑河(柳川)至南加公路(新编省道s311)。该条公路按修建时间分段得名:展剑公路、剑满公路、满南公路。展架至剑河(柳川)20公里。民国时期(1942-1948)曾修过该条公路,由于技术和资金的原因,虽历经7年终未建成。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帮助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支援省内外城市基本建设用材,减轻清水江航运压力,1956年初,省有关部门确定修建镇(远)台(江)剑(河)公路。成立镇台剑公路工程指挥部,省公路局局长张镇中任指挥长。剑河境内修建里程20公里,由镇远专区调派锦屏、天柱、镇远三县民工2000人,住南脚工区承担修建公路12公里;剑河抽派民工1000人,成立筑路委员会和中都工区,住中都工区,承担修建公路8公里。公路于1956年3月开工,经过7个月的拼搏奋战,于1956年10月建成通车。共计投人民工劳动日24万个,资金70万元。当时沟通一个区两个乡镇(镇江乡、柳川镇),5个行政村(南脚、中都、柳利、清江、八一)。公路建成,使剑河县城首次真正意义上有了公路。1970年7月12日清水江暴发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水,冲毁展剑公路全线及大小桥梁8座,中断剑河唯一的公路交通出口,全县进出物资严重受阻。灾情发生后,省紧急下拨中央水毁专款40万元抢修公路,县政府为此成立以陈德清为指挥长,刘绍明、王德增为副指挥长的抢修指挥部(后曾庆清接任指挥长),组织全县民工4000人,以民工建勤方式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奋斗,于1970年12月抢修完成,恢复通车。1970年12月,抽派柳川区民工3000人,按民工建勤修建剑河至巫包段11公里;1972年3月,抽派柳川、南加、磻溪三个区民工3000人,成立剑河至磻溪公路会战民兵团,相关区、公社成立民兵营、民兵连,实行民工建勤修建巫包至满天星段24公里,于1973年10月竣工通车,沟通3个生产大队(即巫包、南包、满天星3个行政村)。剑满公路随后被省交通厅列入计划修建的省际干线,展架至湖南靖县星子界断头公路(经过锦屏彦洞)。因此,省交通厅、省计委共同投资,按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于1981年12月至1983年10月改建,1984年元月通过验收,并经省交通厅批准,列为道养公路,交台江公路段管养。该段公路累计投入民工劳动日92万个、资金185.86万元。其中交通部门7万元,铁路部门5万元,县财政自筹17.46万元,县林业局45.4万元,省拨不发达地区项目费111万元。修建该段公路因施工及不慎意外共死亡民工5人。满天星至南加公路长25公里,南加至锦屏瑶光小河溪交界处2公里。该图片见方志出版社2015年版《黔东南百年珍影》第330页。1974年11月,从南加抽派民工1200人,后又从磻溪区增加民工800人,共2000人,在县基本建设指挥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筑路工作。1976年7月,组建以王洪林为指挥长,王朝珍、杨兴顺、龙祥远为副指挥长,负责修建公路;以曾庆清为指挥长,潘光荣、龙显涛、姜帮权为副指挥长,负责修建桥梁的剑加公路指挥部。历时4年,于1978年10月修通满天星至展南溪段,长14公里。同年11月,由南加区组织民工500人,组成常修队,修建展南溪至南旁段4公里;1979年5月20日,调县林建团1000人,修建南旁至南孟段(南加)7公里;三板溪水电站即将淹没的满南公路里合段(钟传坤 摄)1981年9月底,两段公路竣工,南加区1981年10月1日通车。沟通南寨、南旁、柳基、南孟、里合、南加街上6个行政村,实现贵州省最后一个区公所所在地通车的公路交通建设目标。1984年1月14日,通过验收,列为群养公路。该段公路累计投入民工劳动日9万个,资金205.3万元。其中林业部门40万元,交通部门35.3万元,省拨不发达地区项目费 130万元。修建该段公路因施工及不慎意外共死亡民工11 人。1985年12月至1986年5月,建成南加与锦屏瑶光小河溪交界处公路2公里,投资10.9万元。至此,整个剑(河)南(加)公路全线贯通,展架途经剑河(柳川)、南加至锦屏公路改名展锦线,后又更名为 311省道。时过境迁,虽然这些公路带着全县人民深深的眷念,已沉入湖中,不能再现往日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繁忙景象,但他们却见证了我县公路交通建设从无到有,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变迁历程,展示了我县各族人民为改变贫困面貌,改善交通条件所作的不懈努力。2024年10月30日建成通车的剑黎高速(图片来源于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新闻报道《贵州剑黎高速建成通车》)今天,全县人民及广大的筑路干部、民工都在为被淹没公路建设曾作出的贡献感到无比骄傲,也在为其被淹没感到深深地惋惜,更在为三板溪水电站复建公路造福子孙万代的明天充满更大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