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5月2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湖南省汝城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小阳(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郴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娄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小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周小阳。图源:正义网
据“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1月7日,周小阳被查。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公开简历显示,周小阳,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湖南祁阳人,早年在祁阳县(今祁阳市,永州市代管县级市)水利相关部门任职。后来他进入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工作,历任宣传处副主任科员,宣传处主任科员,经营管理指导处副处长,天祥物业公司总经理(正处级)职务。
2015年10月,周小阳挂职任桂阳县委常委、副县长。不到一年,他转任嘉禾县委副书记。从2021年7月开始到郴州市汝城县工作,同年10月任汝城县县长,直至2023年11月于任上被查。
编辑 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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