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请假羞耻”?大可不必!

近日,有两件关于请假的事先后冲上热搜,不过观感大不相同。

山东济南,一名超市女员工因孩子生病需要照顾,时不时请假。老板知道后,不仅不责怪,还伸出援手相助,一个月下来给女员工转了近5万元。

有网友直呼“又是别人家的老板!”

另一件是北京三中院公布的一起案例。汪女士因父亲生病手术,请假10天后仍需陪护,公司未准假,汪女士继续陪护父亲。公司以汪女士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汪女士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定,在劳动者请假事由合理的情况下,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属不当,应该支付汪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元。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管理员工,需要刚性的制度,也需要人情的温度,应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遵循合理、善意和限度原则,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用工关系。

两件事,皆因请假而起,结果截然不同,可谓两个极端。前者让人感到暖心,但在现实中极为少见;后者则闹上法庭,终以司法方式解决。

在两个极端之间,更普遍的是打工人“不敢休”“不好意思请假”的现象。

职场“一个萝卜一个坑”,员工请假时往往不被允许、受到刁难,甚至可能因此遭辞退。“奶奶病危请假被要求提供证明”“员工因照顾病危父亲请假遭开除”“50多岁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类似新闻屡屡见诸网络,照见了请假这种“杯水风波”的困境。

有媒体在社交平台上就“请假羞耻”话题发起投票。其中1.2万人选择了“有,一请假就焦虑”“工作至今几乎未请过假”;有7000多人选择了“没有,想休假会直接提”;另外近7000人选择了“取决于领导态度和职场氛围”。

员工为什么会因为休假而产生耻感?

职场中由来已久的加班文化,已经不知不觉形成一种个体认知,若因自己休假导致“部门玩不转”“项目受影响”,打工人怎么担待得起?若遭老板“穿小鞋”,于职场发展更加不利。两相比较,打工人往往压抑自我、不敢请假。

自己的假不请也就算了,真正令人焦虑的,是出于照顾病人、孩子等原因而请假。如果单位不批准,自己又没法上班,怎么办?

上述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当出于人性伦理原因的请假,遇到用人单位的考核制度制约,只要员工请假事由合理、程序规范,用人单位则不应再拒绝,否则,也要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对员工因不得已的特殊情况而请假,不妨多一些理解,以适当的宽容来化解“杯水风波”。

在这一点上,不妨学学胖东来。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分享自己的经营理念时提到,员工不想上班,想请假的话,不允许不批假,不让员工为了请假去找理由编理由,引导着让人活得真实。

很多网友跟帖说,“我真想把这段话转发给自己的老板”。

用人单位关注员工的需求与情感,员工才会体恤老板的压力与辛劳。

建立科学合理的请假制度,营造宽容健康的工作氛围,少一些“模糊地带”,多一些“按章行事”,受益的不仅是员工,也是用人单位自身。

员工权利,是争取来的,就像上述案例中的女员工。请假问题引发的“杯水风波”,法律不会坐视不理。

合理请假、敢于较真,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多了,职场文化就会逐渐转变。

“请假羞耻”大可不必!

(据安徽时评  撰稿:丁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