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住房消费”“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被列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
中房报记者 许倩 北京报道
新一波意在提振住房消费的稳楼市政策,正在落地。
6月12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广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提振住房消费、激活潜在购房需求着墨颇多。
征求意见稿提出,有序减少消费限制。优化房地产政策,全面取消限购、限售、限价,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
同时,扎实推进城中村及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计划推进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超150个,更新住宅老旧电梯超9000台,完成城中村改造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推进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缴存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措施。
其实,早在去年9月,广州就宣布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再早些时候,还悄悄取消了限价令,并全面取消限售。此次征求意见稿其实是对取消楼市限制性措施的再次强调和强化,释放出房地产政策进一步优化的积极信号。
引发关注的还有,广州提出“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这是否意味着首付比和利率仍有下调空间?
去年9月,央行广东省分行宣布,包括广州在内的广东20个城市,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业性个人住房,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广州成为4个一线城市中,房贷首付比例最低的。
从房贷利率看,目前广州首套房商贷利率3%,略低于全国平均利率(3.11%);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2.6%、二套3.075%,均处于较低水平。房贷利率“3%防线”背后是银行盈亏平衡点,“若继续下调商贷利率,部分中小银行可能面临亏损压力。”一位金融人士称。
“广州未来可能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有下调空间。”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主管陈雪强预计。此外,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将有利于带动更多购房需求的释放;推进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则将进一步有效降低库存。
广州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也是对中央提出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及落实。
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
这是从中央顶层设计出发,提出的总的指导意见和方针。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后续落实,需要相关相应部门共同发力。同时,支持各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务实举措,加快形成促进消费增长的强大政策合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各层级、多样化消费需求。
中央总体方案发布后,各地迅速出台落地举措,实施城中村改造、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成为重要抓手。
6月6日,《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深圳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正式印发。深圳方案提出,降低租购房成本。
一是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公积金除允许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还允许用于支付房租,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二是出台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巩固和完善“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结构,推出更多高品质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5月13日,《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提出,实施城中村改造5.6万户,大力推进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加大租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允许购房人父母、子女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5月12日,《上海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滚动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向青年群体倾斜;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
4月19日,《天津市构建“大消费”格局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居住消费提质扩容。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小区电梯更新,鼓励居民开展房屋装修和局部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同时,培育住房租赁服务品牌,打造一批标杆企业。
近日,《广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则提出,统筹盘活各类房源,2025年力争收购存量商品房2.5万套。
此外,山东、海南、河南、湖北、吉林等地亦发布相关文件,“稳定住房消费”“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被列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可以预见,更多激活住房消费的政策,将逐步落地。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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