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青町支行的两名客户经理在当地一家干扣面馆与贷款客户一同用餐,干扣面的价格是6块钱一碗,人均消费也不过在15元左右;吃面的消费由贷款客户买单。后来被查悉,最后认定是两名银行客户经理违反了银行内部规定,两人都被核减绩效3000元,该支行行长负领导责任,也被核减绩效1000元。
这件事引起热议,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6元一碗的干扣面没有达到宴请的标准,属于正常的人情交往,这样上纲上线地扣帽子,是过左了。
另一种观点认为,6元的干扣面虽然价格不高,但是接受吃请这样的行为已经违规,属于规矩意识不强,被扣绩效3000元,一点都不冤。
我认同后面的观点,银行三令五申地强调严禁接受客户宴请,虽然这顿面钱算不上宴请,但是接受请吃这样的行为本身已经违规。
银行客户经理也是体制内人员,作为公职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不以恶小而为之,很多大贪都是从小事突破的,何况在学习教育的敏感时期,都这么放飞自我,那么以后更是不要纪律规矩放在心上了。
在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强调,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并不是一针一线有多么贵重,而是因为这是规矩问题。
如果是要谈贷款业务,那么应当在银行办公室谈,可以倒茶倒水,没有必要到面馆去谈。群众看到银行的工作人员和贷款客户在面馆一起用餐,心里会怎么想?银行的形象和公信力都会受损。所以银行的工作人员一定要恪守职业准则,不得与客户有不当往来,更不能收受客户的不正当利益;面虽不贵,但纪律是铁打的,不容破了规矩,违规就必须接受处罚,吃了客户6块钱一碗的干扣面,被核减绩效3000元,不冤!
此外该支行行长作为领导,对员工监督管理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下属违规接受吃请,他被核减绩效1000元,也不冤!(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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