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辰股份(688500)披露《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关于3名中小投资者诉讼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令公司承担两名投资者的部分赔偿责任,赔偿投资差额等损失合计260,880.15元,部分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被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在3%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驳回上述两名投资者的其余诉讼请求;驳回另外一名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12月23日,慧辰股份(688500)公告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适格投资者范围
在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收盘前买入慧辰股份(688500)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维权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瑞斯康达、中信国安、三圣股份、梦洁股份、大连热电、龙净环保、合众思壮、华仪电气、胜利精密、天目药业、天娱数科、国瑞科技、紫天科技、京山轻机、建艺集团、太安堂、恒宝股份、力源科技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