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冷宇
5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攀枝花市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30元/月(每日107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对应调整为每小时23元。相较之前的1970元/月上涨了360元,与四川省第一档标准一致。
攀枝花城区一角
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与全省第一档标准一致。从2025年1月1日起,四川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第一档为每月2330元(每日107元);第二档为每月2200元(每日101元)。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每小时23元,第二档每小时22元。
该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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