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30项举措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晨报记者 张玲玲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厦门市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围绕促进民企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开拓市场、公平竞争和法治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六大任务出台30条务实举措,并梳理形成民营企业机会清单,全方位、合力提升厦门民营经济工作质效,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力争国家高新技术民企突破4500家

抓好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厦门市将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后备梯队培育力度,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流程,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入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力争国家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新增超300家,总数突破4500家。

此外,探索柔性引才用才机制,跟进掌握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引才用才需求,强化产业人才培养储备,推动市重点产业领域推荐申报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厦门市科技特派员专项创新服务载体项目,并新选派科技特派员90名。

推动更多民营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抓实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厦门市将挖掘和培育2个以上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将民营企业实施的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增资扩产项目纳入技改政策扶持范围。

开展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遴选厦门市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培育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对工业独角兽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更多“独角兽”、“未来独角兽”企业和民营瞪羚企业

推进民营企业生产过程数字化、产品生命周期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智能管理决策等高价值高带动性场景的数字化转型,推动更多民营试点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工作;面向民营企业培育先进级智能工厂。

争取更多民企产品纳入以旧换新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对接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最新政策,优化分领域实施细则,在装饰建材、智能家居、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消费品基础上,争取更多民营企业产品纳入补贴范围,扩大政策在民营企业中的惠企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和法治保障。全年力争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超100个。实施鼓励民间资本办医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补助达3000万元。

将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规模扩大至400亿

实施“财政政策+金融工具”4.0,将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规模扩大至400亿元,用好科技创新专项增信子基金支持各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力争150家民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技术创新基金“白名单”企业和项目,享受每年2%低成本融资支持。依托“信易贷”平台,引导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精准融资支持,新增撮合融资30亿元。

相关新闻

厦门出台措施升级优化“财政政策+金融工具”

1500亿元政策工具组合

支持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

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厦门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升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畅通经济循环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12项主要内容,升级优化“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形成规模超1500亿元的政策工具组合,支持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措施》明确,我市将新设供应链协作基金服务企业出海子基金,新增规模100亿元,向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工贸企业出海提供融资支持,企业固定融资成本为每年2%,子基金对同一控制人下属企业的融资支持合计最高10亿元。

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将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纳入支持范围,对上述逾期超过规定天数的贷款,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后的剩余部分由增信基金给予相应风险补偿。将先进制造业、文化旅游和双循环3只子基金合并至普惠中小微子基金,单户融资支持上限提高到3000万元。

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融资成本从每年2%降低至每年1.5%,研发投入融资支持上限从上年企业研发费用的50%提高到70%,单家企业支持金额从最高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对纳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项目,享受中央财政贴息的贷款部分,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至每年1%。

新设并购基金,规模50亿元,支持企业开展并购或上市,对单个专项子基金出资比例最高为50%,并强化并购基金的“投贷联动”支持:可按并购贷款金额给予最高每年1%贴息,期限最长5年,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最高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