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
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关注高质量发展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关于"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关键词,增值税有哪些知识点?本文梳理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税收政策和处理情况。
·01、"以旧换新"需要缴纳哪些税?
→1、增值税。一般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以旧换新的销售方式中,卖方应分别计算新旧产品的销售额,对于新产品销项税按正常增值税税率计算;对于旧产品的收购,如果卖方具有废物回收资质,进项税可以按照规定的简单税收计算方法计算。
当一般货物以旧换新时,销售额应根据新废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旧货物的购买价格不得扣除。但由于金银首饰价值稳定,实际收取价差为销售额。但除金银首饰外,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按卖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格征收增值税。同样纳税人以旧换新(含改造)的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当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格征收消费税。
→2、特殊规定:对于消费者为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得扣除进项税额,增值税按3%的征收率减少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按2%征收增值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1%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
·02、发票开具:在以旧换新的过程中卖方需要根据新商品的同期销售价格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企业消费者处置旧商品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发票。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增值税征收政策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 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试点期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如果普通纳税人出售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则采取简单措施按3%的税率减去2%的增值税政策,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放弃减税可按简易办法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卖方将新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为收入,并将旧产品的收购成本确认为成本。具体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买商品处理。
·02、调整税收差异需要注意哪些?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行(1993)第154号)第二条第(3)项规定,纳税人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额应当按照新商品同期的销售价格确定。在此过程中旧资产的替代者应注意调整税收差异。
→情况一、变更方为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扣除进项税,然后企业在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如A公司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新车,旧车购买价格为56.5万元(含税,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折旧采用直线法按5年计提不考虑净残值已使用3年,公允价值为15万元(含税价格)。甲公司购买旧车时已在购买年度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旧车购置费,新车的含税价格是60万元A公司支付了45万元现金换新车。
假设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在会计处理方面,甲公司新增固定资产=60÷(113%)=53.1万元,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53.1X13%=6.9万元,旧车账面净值为56.5÷(113%),7-56.5÷(113%)÷5×3=20万元,处置旧车造成的会计损失=20-15元,13%=6.73万元,确认增值税消项税额=15÷(113%)-0=13.27万元,A公司应纳税额增加=13.27万元6.73=20万元。
·情况二:变更方为一般纳税人未扣除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简易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扣除进项税额,增值税按简易办法按3%征收率减2%征收。
以A公司为例假设A公司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购买旧车时不扣除进项税在会计处理中,旧车账面净值56.556.5+5×3=22.6万元,旧车处置会计损失=22.6-(15-0.29)=7.89万元。在税务处理方面,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15÷(13%)X2%=0.29万元,税收处置损益=15-0.29-0=14.71万元。由于社会差异,A公司应纳税额增加=14.717.89=22.6万元。
·情况三:变更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旧资产的换出方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及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按3%的征收率减2%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一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进一步规定2023年至2027年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按1%的税率征收。
假设甲公司是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旧车账面净值=56.5-56.5÷5×3=22.6万元,处置旧车造成会计损失=22.6-15÷(11%)×1%=0.15万元。税收处置损益=15-0.15-0=14.85万元。由于税会差异,A公司应纳税额增加=14.857.75=22.6万元03。
关于二手车的特殊规定,为鼓励二手车流通税收政策规定了一些特殊的税收征收和发票开具情况。
·一是减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二手车配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公告年第63号)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增值税按3%的征收率减为0.5%。
·二是二手车发票开具方便。二手车经销商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二手车经销商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商从事二手车采购代销经纪业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22年10月1日起,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买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