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申请称,其于2018年成立深圳M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60%股权。M公司主营业务为文化演出及活动策划,其前期运营较好,但该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量户外活动、演出被迫取消,公司业务无法开展,M公司因此资不抵债。M公司每2月固定支出约三万元至四万元,其中每月房租、物业管理费约6000元,员工工资约3万元。周女士为维系M公司经营而负债,导致其申请个人破产重整。
2021年6月,M公司停业后,周女士另行寻找工作机会。
关于周女士的财产状况。管理人对周女士财产进行了调查,并制作了周女士财产报告。
根据财产报告记载,周女士有微信账号余额3127.85元,并持有M公司60%股权。
除此之外,周女士还有手机、洗衣机、衣物等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基本物品。关于周女士负担的债务。根据债务人的债务清册,本案已知债权人17家,债权总额为642307.25元,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债权申报期内,共有9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14笔债权,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和债务人核查,本院裁定确认9家债权人的9笔债权,债权总额为261225.15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周女士所负债务均发生在2021年9月26日之前,即周女士登记结婚以前。周女士的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一)周女士在本案重整计划批准后60个月内清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等17家债权人债权本金共计541144.28元(包括已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普通债权本金清偿率为100%;(二)周女士目前月收入为16000元,生活及社保支出费用为5661元,每月可用于清偿金额为10339
3元。周女士若获得预期外收入,则其在清偿本金后按照债权本金以外的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费用等比例在重整计划执行的最后一个月进行分配;(三)自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下发之日次月起,周女士每月20日按债权本金比例向全部债权人(包括已申报债权人和未申报债权人)清偿或提存,直至本金清偿完毕时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予清偿的部分予以免除。(四)如周女士连续两个月不按重整计划清偿,或者累计五个月不按重整计划付款,债权人有权申请终止重整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