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图片来源/国新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介绍,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对社保经办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条例》共7章63条,主要内容概括地说体现在“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规定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二是明确了经办机构职责。社保经办工作要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等几项原则。同时还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登记和转移、信息记录和保管、待遇核定和发放等职责。这也进一步体现了社保经办机构作为社会保险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群众权益的直接守护者、公共服务的一线提供者的职责定位。
三是明确了便民利民要求。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减少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以及对特殊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
四是明确了监督管理举措。要求社保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社会保险服务。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保经办机构、社保服务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社会保险信用管理制度。要求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监督。
五是明确了法律责任。对骗取社保基金支出,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保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忠说,《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高社保经办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障治理效能,更好地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对于社保经办事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实习生 高晓琪
编辑: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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