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全文如下: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苏0481执恢37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飞与被执行人杨茜雯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茜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杨茜雯的财产线索,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杨茜雯)
被执行人:杨茜雯,女,汉族,江苏省溧阳市人,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86****2228,住溧阳市育才路52号紫金华府1幢701室
未履行标的额:453223.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依据:(2023)苏0481民初8898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止)
悬赏条件:
1、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杨茜雯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已实际变现的,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款项5%的悬赏金奖励;
2、悬赏金在实际执行到款项后30日内支付。
举报电话:0519-87116110,18961480110
联系人:史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溧阳法院)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867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