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中齐明月的自作多情没有错,她只是没有主角光环

在豆瓣评分只有3.2分的《爱情公寓》大电影里,编剧把“主角光环”做成一个道具来展开了片中的一段重要剧情。虽然这部电影很烂,但主角光环这个东西在观众看剧的时候确实存在,而且有的时候观众因为拥护主角而对配角各种不友好、各种双标,确实挺讽刺的。

就像观众多年以后再看《还珠格格》才意识到“大恶人”皇后娘娘也有她的道理和苦衷,“大善人”令妃娘娘也有她的小心机,很多观众在第一次观看一部影视剧时往往代入主角视角。所以配角们是否讨喜完全取决于他们是否妨碍到了主角的利益,真正的对错在部分观众那里反而是不重要的。比如热播剧《以家人之名》中的女二号齐明月,随着剧情推进,有些观众对她的态度一直在变化。

“移情别恋”、“和闺蜜抢男友”——这样的配角是否可恨?

一开始,乖孩子齐明月被有着男孩性格的李尖尖带的逐渐“尖化”——变得活泼和会怼人,很多观众表示月亮(齐明月的昵称)还是挺可爱的。到了后来月亮开始对小哥贺子秋有好感,多数观众也还是能接受,毕竟女主角李尖尖的官配不是小哥,月亮喜欢他也没什么妨碍。

可是到了再后来,小哥贺子秋对月亮发脾气,大哥凌霄暖心安慰,月亮的心思逐渐转移到凌霄身上。再到后来凌霄回国,月亮主动去接他,给他提供各种帮助,还心里偷偷以嫂子自居去协调凌霄和李尖尖的关系。观众弹幕的画风也跟着变了,“有点儿不喜欢月亮了”、“不自量力自作多情”等声音越来越多。甚至经过各种添油加醋之后,月亮在部分观众口中变成了一个喜欢移情别恋、和闺蜜抢男友、见色忘友的配角。这样的配角是否可恨?当然可恨。但月亮真的如部分观众所言,是这样的一个人吗?

太多的罪名莫须有,自作多情的齐明月也是可怜人

如果不那么上帝视角,其实齐明月的许多“罪名”根本不成立,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大多是观众站在主角的角度上强加给齐明月的。

首先来说说移情别恋,其实齐明月一开始对贺子秋只是青春年少时的朦胧好感,这种单箭头的好感根本不是恋爱,在贺子秋朝她发脾气,她自己也自责之后就已经被打破了。而凌霄安慰开导月亮的时候也确实很温柔且显得很有智慧,这样的举动让齐明月对他产生好感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根本谈不上是移情别恋。

至于抢闺蜜男朋友那更是无稽之谈。从时间线上,齐明月喜欢上凌霄在前,凌霄挑破自己对李尖尖的情感在后。会产生“抢闺蜜男朋友”这样的错觉完全是部分观众提前知道了剧中的官配,站在上帝视角去任性地审判齐明月。虽然凌霄对李尖尖的喜欢也是早就有之,但那只埋藏于凌霄内心,连李尖尖自己都不知道,齐明月又怎么会知道呢?毕竟这么多年,在大家眼里凌霄就是李尖尖的大哥而已。

如果说齐明月真的做了什么,那就是自作多情。其实齐明月的自作多情是有客观原因的。首先对凌霄产生好感是凌霄给了她温暖。再到后来,凌霄出国九年间一直通过齐明月来了解李尖尖的情况。而且如果腹黑一点来看,聪明如凌霄,当时齐明月对贺子秋的一点儿小心思都能被他看穿,那么齐明月对他的感觉他未必一点儿都体会不到。这九年无论是有意还是无心,客观上凌霄利用了齐明月的情感来满足自己打听李尖尖消息的需要。而这个持续的联系给了齐明月希望,让她产生了更多的想法。

齐明月确实是自作多情了,但这自作多情谈不上是错误,也让她自己很受伤。只是对待这种自作多情到底是同情怜爱还是无情嘲讽完全取决于旁观者的态度,这个态度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自作多情的人是否带有主角光环。如果作为主角,那么齐明月大概率会被解读一个为爱默默付出却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可怜人,但很可惜齐明月只是女配。

主角拥有光环在所难免,但对配角不必太刻薄

不要否认齐明月是缺乏主角光环,观众的喜欢或讨厌有时就是这么盲目。比如有些观众在齐明月释怀后回来“吃瓜”的时候说“齐明月又不讨厌了,还有点儿可爱”,这就显然是维护主角的心理在产生作用,当配角妨碍不到自己认定的主角官配了,也就可以不去讨厌她了。甚至还有人因为讨厌齐明月直接攻击演员说她在强行加戏。实际上她也只是在那几集中戏份比较集中,整体看下来作为女二她的戏份并不算夸张,远没有达到喧宾夺主的程度,只能说观众看一个角色不顺眼她连呼吸都是错的。


虽说观众看电视剧的目的大多为了放松,但过于盲目地带着无条件站主角、只要配角妨碍到了主角就要骂的极端情绪去看剧其实只会助长戾气,让自己失去了是非判断。也无怪乎当年金庸先生害怕读者过分把自己代入韦小宝而不辨是非曾考虑过给《鹿鼎记》改个悲剧结局(最后并未施行)。主角自带光环这没办法改变,但我们是不是可以不要对配角太刻薄,用更多的同理心去接纳更多的角色呢?这样我们可以更平和地享受更多观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