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儿媳捐69%肝脏,给公公续命了3年,16年后不干重活遭婆家嫌弃

25岁儿媳捐69%肝脏,给公公续命了3年,16年后不干重活遭婆家嫌弃!在医学界活体捐献是比较有争议的项目,16年前年仅25岁的河北儿媳小芳,为公公捐了69%的肝脏,娘家对此是非常反对,担心后遗症会影响女儿的生活,村里得癌症的老人很多,但没听说过让家里人捐献的,奈何女儿一意孤行,根本不听劝,手术后公公生存了3年后,肝癌又一次复发离世,而她在婆家的日子怎么样?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年的决定?年轻人为老年人捐献,是不是真的值得?

2007年25岁的小芳公公查出晚期肝癌,唯一的活路就是手术换一个好的,小芳匹配成功了,她毅然同意了手术,最后捐出了69%,已经超过安全标准的50%,此举引发了争议,这种是无私的亲情,但对于她来说是不是不公平?当时她的娘家人大骂,称你们家有亲儿子亲女儿,侄子外甥一大堆,难道都没有匹配上?你们家女人难道都偷外人了,这基因都配不上?小芳的婆家承诺一定一生一世对她好。

娘家担心她的身体,根本不愿意让她做手术,但她认为情况紧急,公婆也是父母,不能置之不理,最后她将孩子送回了娘家,然后和公公去北京动了手术,长达9个小时之后,她69%的肝脏给了公公,术后公公的身体无排斥反应,康复后就出院,小芳却出现了一系列的并发症,得了小肝综合症,但短时间无法承受第二回,只好插入导流管,做了腹部引流。

25岁儿媳捐69%肝脏,给公公续命了3年,16年后不干农活遭婆家嫌弃!经过了痛苦的治疗,一度无法进食,由于手术花了几十万,小芳的丈夫一个人外出打工还债,婆婆照顾2个人无暇顾及,小芳回到了娘家养病,父母对女儿的决定很生气,又心疼又气愤,一边照顾她,一边还要看外孙,父母不理解公公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还想做手术祸害下一辈?自此不允许女婿一家人上门,16年当中女婿都进不了门,逢年过节只有女儿带孩子回娘家。

小芳心思很单纯,觉得肝脏是可以再生的,努力康复就可以了,但2年休养好后,她的身体一直没有恢复手术前的状态,多走几步路就累,提不了重东西,至今还有不少后遗症,而她的公公恢复后,术后3年由于复发还是离世了,村里面还申请了嘉许,赠给了她一块赞扬孝心的牌匾,她还当了镇上的道德模范,当年就有很多人觉得不合算,且不说公公的年纪快60岁了,续了3年又复发了,小芳才25岁还是独生女儿,娘家父母也需要她的照顾。

25岁儿媳捐69%肝脏,给公公续命了3年,16年后不干农活遭婆家嫌弃!她这个决定会终生承受各种后遗症,捐献需要法律框架内进行,血缘关系当中容易发生这种行为,一般多发生在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之间,像儿媳的情况还挺罕见,捐献者肯定要自己权衡利弊,自我承担了手术后带来的所有风险,曾有记者跟踪采访了几年,小芳刚从娘家养好身体回婆家,一开始婆家对她感恩载德,相当体贴照料她,过了一段时间的安逸日子,几年后因为她不能干农活,做家务都有一点吃力,婆婆家有些不高兴,而她的丈夫在外面一直打工,一年才回来一次。

小芳的老公对她还是挺感念的,对她还算不错,只是这些年为了还债务,不停在外奔波,就算心中牵挂妻子,始终是鞭长莫及,当初的手术费报销后,家里也花了不少,勒紧裤腰带过了很多年,毕竟老公一个人,养活母亲妻子和儿子,唯一的补贴就是家里的地,而小芳还不能干农活,婆家还念叨:不敢让她下地里干活,她要露个脸,村里还不唾沫星子淹了全家,说他们家不做人。

不少网友认为如果是捐献的人出了意外,或有重病活不久了,否则年轻人捐给老年人是不合适的,天地万物之道,应该是化作春泥更护花,而不是燃烧下一代去维系上一代,折损年轻人的健康,给老人延长生命,从各方面来说不太合适,可能小芳是北方农村人,60岁的男人还是壮劳力,没有什么退休的说法,活到老干到老,七老八十还下地,在家里还是主心骨,但是这种癌症复发率很高,牺牲下一辈人的幸福,去宽限这几年,到底有什么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