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王女士离婚带个女儿,她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因为没钱就把名额让给亲弟弟,没想到7万的房子现在涨价到40万,再加上政策改变,国家控制的40%的房产也可以买回来了。
于是弟弟就打电话给王女士去办理过户手续,王女士答应得好好的,结果第二天弟弟去的时候,发现家里的长辈都在,瞬间发现事情不对劲,于是警惕地对王女士说:“姐,你这是什么意思?如果你想坐地起价的话,那我们以后就不是一家人了。”
王女士听了十分生气,痛苦道:“当时我离婚,带了个女儿,女儿又是听力残疾,需要佩戴助听器,她爸爸又不管她,我要出去打工,孩子只能放在老妈家,我过得苦没关系,我只想让女儿日子过得好点。”
弟弟:“但是当时房子是因为你没钱,所以让给我的,我全款7万买的,而且是我装修的,这些钱还不是我和媳妇东拼西凑借的,还钱都还了好几年,而且当初为了感谢你,我把我做生意的铺面无偿转给你了。”
姐姐:“我就是后悔了,现在我把7万块和铺面转让费给你,你把房子还给我。”
弟弟:“当初你可是签了公证书的哦,可不能反悔。我还不是亏了,当初拿这7万当做首付去买好一点的小区,现在房子涨价更多。”
姐姐:“你现在做生意有钱了,帮我一下怎么了?”
弟弟:“我哪有多少钱啊?而且我帮你还不少吗?侄女上下学都是我接送的,我们一大家人出去玩,我没让你掏过一分钱,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了我立马就赶过去,怕你吃亏,做人要讲究信用,签了公证书的就要兑现。”
姐姐:“我问过律师了,那是国家救助我的,不能转让,所以公证书是违法的,所以就无效,房子还是属于我的。”
弟弟气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家里的长辈出来劝和:“你做姐姐的平时也经常受到弟弟的照顾,你就想因为这个房子而断送姐弟情?”
接着劝弟弟:“你做弟弟的也知道姐姐家里情况有多难,自己独自抚养残疾女儿,穷到让女儿寄人篱下,你们各退一步啊。”
姐姐听了这话后,哭得更厉害了:“我就这么一个弟弟,我当然舍不得啊,但是你看他,刚刚一进门就说什么我坐地起价,以后不是一家人,这多伤我的心啊,我是那么无情的人吗?”
弟弟听了也觉得不好意思,说道:“姐姐,是我说话太不经大脑了,对不起。”
最后,经过长辈调解,弟弟再给姐姐3万元,姐姐去把房子过户了。
这是我在电视调解节目中看到的,感触颇深。
1、钱的问题一定要算清楚
凡事涉及到金钱就变得不纯净了,利益牵扯会暴露很多问题。
尤其是亲人之间涉及到钱的问题更是不好处理,谈钱伤感情,但不谈钱也伤感情。
这件事情中的弟弟很聪明,不像有的人亲兄弟借钱就不打欠条,还钱的时候就出问题了。
不过弟弟虽然做了公证,但是涉及到国家,公证作废,吃了法盲的亏。
无论如何,只要涉及到金钱,都要算清楚、讲明白,该写的欠条要写,该给的利息要给,不要碍于亲情而把事情含糊过去。
2、做人还是要讲究诚信
虽然整个事情是违规的,但是姐姐既然答应了弟弟,而且弟弟这么多年一直在照顾她,就应该守信,而不是还要补偿。
相信房子是很多人心中的痛,后悔没有早点买房子,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谁能猜到房子后来会贵到大多数人买不起呢?
姐姐也后悔,但不能因为是转让给弟弟,就能赖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