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先天残疾,作为父亲一定非常心疼,处处小心照顾着,但是偶然的机会,竟然发现自己和孩子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自己浪费5年的时间,白白给别人养了孩子,男子无法接受,坚决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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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陕西蒲城,吴某,也就是孩子的“父亲”和母亲孙某通过别人的介绍相识,并且最后走到了一起,婚后据说感情还算不错,一家人也踏踏实实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可是接踵而来的坏消息,让吴某实在不能接受:
第一件,就是女儿的出生,被发现患有先天残疾,这对于一个家庭的打击可想而知,换做哪个家长都会自责,自此,吴某对女儿更是细心照顾,或许,他是想要用这种方式去弥补对女儿的亏欠。
第二件,也就是导致吴某坚决要求离婚的导火索,其实,自从孩子出生以后,吴某对于孩子有先天残疾这件事就心存疑惑,毕竟自己和妻子非常健康,也没有什么遗传疾病,怎么会生下一个不健康的孩子呢?
不过老实的吴某把原因归结为自己的倒霉,并且出于对妻子的信任,没有深究这件事,他这个时候压根就没有想到,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
后来,一次给女儿抽血化验的时候,他又发现女儿的血型和自己并不匹配,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吴某最后终于安耐不住内心的好奇,也不想自己一直活在疑问之中,所以就带着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知道这时,其实他内心还是不相信妻子会对不起自己的。
可是鉴定结果不会说谎,女儿果然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也就是说,自己并不是女儿的父亲,妻子背叛了他。
知道真相的吴某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要求和妻子孙某离婚,并且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10万元的损失,和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妻子孙某一直拒绝,并且称自己和丈夫生活多年,还是有感情的,所以她不想离婚。
而根据了解,女孩的亲生父亲也已经瘫痪,所以没有抚养女儿的能力,在知道真想以后,吴某就把孙某赶出了家门,不过孙某的娘家也拒绝收留自己的女儿,如今孙某只能自己带着女儿在外面租房子住。
吴某知道孙某的处境之后 ,出于同情,毕竟孙某以后还要承担起抚养女儿的责任,所以吴某主动放弃了所有的赔偿,只有一个唯一的要求,那就是离婚。
对于这件事,我还有几点自己的思考:
应不应该离婚?

于情于理,都应该离婚,我想换成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受自己妻子对自己的被判,而且辛苦抚养5年的孩子还是别人的,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无论妻子的出轨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不不应该被原谅的。
试想一下,自己的枕边人,心里藏着这么大的一个秘密,却能若无其事的和你生活在一起,换成是谁不会害怕和担心呢?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谁知道还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孙某的态度也够奇葩,被发现是后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想离婚,难道她真的觉得这不算个什么事,是自己的丈夫小题大做了么?如果真的是这么想的,我觉得她可能三观有点问题。
在我看来,她之所以不想离婚的原因,其实还是因为自己没能力抚养女儿,女儿先天残疾本来就够难照顾的了,娘家还把自己拒之门外,而且孩子的生父还是残疾,也爱莫能助,最后就只能依靠她自己。
所以她不想离婚很有可能并不是念在这么多年的夫妻之情,而是不想放手,想让对方继续帮自己养孩子,可是这现实么?
不管谁遇到这个事,都必须要离婚,而我觉得对于婚姻和家庭来说,可以穷,可以吵,但是唯独不能背叛,忠诚是婚姻的底线,不能有一点逾越。
吴某要不要继续抚养孩子,毕竟是自己养大的

5岁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 ,但是也抚养了5年,小猫小狗尚且有感情,更何况是人,所以有的人会说,就算离婚,孩子也不能不管,她已经够可怜的了。
和孩子有感情,我相信是肯定的,但是我觉得这是两码事,如果孩子是自己领养的,在自己知情的前提下,我觉得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事实上很多人领养了孩子以后一样生活地很好,父母对孩子视如己出,孩子长大以后赡养老人,一家人和和睦睦,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
但是这件事的不同就在于,吴某是在受到隐瞒,甚至说是被欺骗的前提下抚养自己所谓的“女儿”,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特别是自己知道真相以后的那种气愤,更何况在大多数人的价值观里,抚养妻子和别人生的孩子,压力也很大,以后很难再抬起头做人,话谁都会说,但是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自己的身上,你还能做到这样不顾别人的眼光么?
吴某在得知孙某一个人带孩子生活困难后,已经放弃所有的赔偿,这就算仁至义尽了,也可以看得出吴某对于这个女儿是有感情存在的,也说明他确实是个老实人。
所以不要用你认为的道德去绑架别人,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吴某如何选择是他的权利,他完全可以不管一个和自己没有半点关系的女儿,这是他的权利,而且我相信吴某是个好人,就算不养,也不代表不会帮,不过不管如何,别人都不能用任何理由去绑架他。
最无辜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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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有的人同情吴某的遭遇,喜当爹,也有的人指责孙某,想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好好的一个家,为什么要出轨一个瘫痪的男人,很多人甚至还分析出轨应该是在瘫痪之前。
不管是怎么回事,这都不应该是我们关注的点,其实在这个事情当中,最无辜的是孩子,她并没有什么错,却要承担最不好的结果,父亲没了,家也不能住了,姥姥家也不让进门,自己仿佛被全世界抛弃了,关键自己还有先天残疾,一个5岁的孩子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一个孩子3岁起就能有记忆了,而女孩已经5岁了,虽然她可能还不理解发生了什么,可能她会单纯的认为是自己的父亲不要自己了,对她也太残忍了,对于以后她的成长还有心智的影响也是特别大的。
写在最后

我想说,这一家三口最后都是输家,没人能开开心心地过好以后的生活,吴某无辜,孙某可悲,女孩可怜。
一个好好的家庭就这么散了,大人还好说,不知道小女孩以后的路会有多么的难,因此,我还是想说,一定要忠于自己的家庭,为自己的人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