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讲了两个版本的《孩子王》,还没有介绍是个什么故事。
就是讲知青老秆(因为瘦,得了这么个绰号,电影是谢园演的,那时他的全盛时期),被安排到农场的学校教书,教的是初三,老秆很忐忑,毕竟他只上过高一。虽然当老师也要带学生搞劳动,但毕竟要轻松很多。
学生程度不一,每天学的都是一些口号,课文里讲的也是阶级斗争,语文课上毫无文学性可言。前任老师的教法都是给课文分段、写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等,连学生都会的流程。
老秆与学生磨合一段,觉得虽然他们初三毕业也没有高中可上,但既然来了学校,总要实实在在学到点本事,比如能写信、写文章,将来能用得上。
他就先教生字,再让他们写作文,唯一的要求是,老老实实记下发生的事,不许抄,就算流水账,也比抄一些套话要好。
初三的学生,头一次写自己“上学”,写出来是这样的:
“上学,走,到学校教室,我上学走。”
全班哄笑。但老师说写得好,至少说了一个“走”,就有了独特的内容。
第一次作文,写得最好的是王福,他写的是:
“我家没有表,我起来了,我穿起衣服,我洗脸,我去伙房打饭,我吃了饭,洗了碗,我拿了书包,我没有表,我走了多久,山有雾,我到学校,我坐下,上课。”
王福是班里最认真的学生。他认得三千多字。只是阅读资料过于缺乏,如果不是抄报纸或复述老师的话,他们基本上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而认得三千多字的王福写的这一篇,电影里谢园念出来,差点把我看哭了。
有人说,如果你不知道写什么,就起身出门走二十分钟,把看到的写下来。大约就是这样的训练。
电影里有很多简笔画,狰狞的面孔,头大,躯干小,但笔触纯熟,老实说一看就是美工画的。而阿城帮学生们写的这两篇“作文”,有开天辟地的朴拙,比“红旗飘扬,战鼓震天”好。
毕加索十几岁的时候,素描就可以画得跟拉斐尔一样好,但是他一辈子都在追求像孩子一样画画。
阿城要求的文字,也是讲究一个真心诚意和返璞归真。
说到毕加索,想起《少年凯歌》里陈凯歌讲过,他出生前不久,北京召开“亚洲、太平洋地区和平大会”,会标就是毕加索的鸽子。于是父母就给他取名“皑鸽”,皑就是洁白。他十三岁时长到一米八,觉得自己已经与鸽子无任何相似处,于是改名“凯歌”。但“皑”的读音是“挨”,用的他父亲名字“陈怀皑”中的一个字,会不会这个字在表示“洁白”的义项下,还有一个“凯”的读音?另一种可能性,是按照他父亲老家福建长乐的闽南语发音,“皑”与“凯”相近?总之,这是一个问题。
说回阿城教孩子写作文。
王福下回交上来的作文,让老秆“吃了一惊”。他写的是《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是世界中力气最大的人。他在队里扛麻袋,别人都比不过他。我的父亲又是世界中吃饭最多的人。家里的饭,都是母亲让他吃饱。这很对,因为父亲要做工,每月拿钱来养活一家人。但是父亲说:“我没有王福力气大。因为王福在识字。”父亲是一个不能讲话的人,但我懂他的意思。队上有人欺负他,我明白。所以我要好好学文化,替他说话。父亲很辛苦,今天他病了,后来慢慢爬起来,还要去干活,不愿失去一天的钱。我要上学,现在还替不了他。早上出的白太阳,父亲在山上走,走进白太阳里去。我想,父亲有力气啦。
真是又朴实,又有故事,有反转,还有诗意,一个字一个字似乎都是从心里流出来的:“早上出的白太阳,父亲在山上走,走进白太阳里去”,是极好的诗。
老秆写了一首歌,其中有两句:
脑袋在肩上
文章靠自己
有点民国老课文的味道。
但老秆终于因为没有按教学大纲教学,又与学生打赌的事,被学校退回了生产队。
这么多年过去,在“写作”这一项上,进步还是有限,也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原因,高校学生普遍写作能力偏低,近来这许多的学术造假,以及前不久爆出的留学生作弊被国外名校劝退等,都是脑袋没长在自己肩上,要到老秆的课堂上去回炉的。
画家刘小东笔下的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