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学习成绩差就遭学校“劝退”?近几天,一条“学校劝退初三学生”的新闻登上了热搜。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就读于陕西省咸阳市乾县黉学门中学初三的小张(化名)在新学期报名遭拒,无法完成初三学业。除了小张外,还有该校初三其他班的孩子,也因成绩差,未完成寒假作业为由不准报名。更有家长已经在老师的建议下去职高给学生进行报名就读。
该校相关负责人解释,孩子的成绩几乎很难考上高中,校方只是建议他直接去上职高,从而实现“双赢”,不会强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对此,有网友犀利评价:这简直是“教育无难事,只要肯放弃”的现实版。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未成年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个人、集体都无权剥夺。而以成绩差为由劝退学生,毫无疑问是违法违规行为,侵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涉事学校所谓“只是建议”“给孩子多一种选择”等柔性说法,并不能遮蔽其涉嫌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事实。
事实上,这也不是个别现象。为了提升中考升学率,一些学校想尽招数,甚至明里暗里使着劲。但无论如何,不能为了数据好看,就摒弃了教育初心,让义务教育跑偏。
近些年,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各项举措,着力遏制中小学的“唯分数”倾向,构建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2021年,由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就强调“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等。只是在后续落实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
针对此次校方对成绩差的学生“劝退”一事,涉事学校负责人表示:“上级对学校有压力,学校对老师有压力啊。”对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严肃调查,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切实保障涉事学生的受教育权,让学校不敢再随意“分流”学生。另一方面,也有必要以类似事件为线索,及时校正不合理、不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使学校和老师不必再疲于应付各类僵化的硬性指标,从而把更多精力放在平等教学育人上。
来源:中青评论、新京报、大风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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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韩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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