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丨無法升級、隱性「鎖電」、宣傳不符,智能汽車OTA爭議爆發!強制國標已落地,行業迎全生命周期監管

每經記者:劉曦    每經編輯:裴健如

在當下車圈的營銷敘事中,ota(over-the-air,遠程在線升級)被描繪為能夠讓車輛「越開越新」的核心能力。

據佐思汽研發布的《2025—2026年智能汽車ota產業研究報告》,2025年1—10月,中國乘用車ota功能裝配量達到1422.4萬輛,同比增長11.3%,裝配率達到76.2%。

然而,隨著ota應用規模不斷擴大,相關爭議也隨之增多。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相關投訴平台搜索「ota升級」關鍵詞後發現,僅2026年1月1日至3月12日,相關投訴案例已超過400條。

某汽車投訴平台數據顯示,2026年2月,其受理的有效投訴涉及801款車型,「與宣傳不符」「系統升級問題」成投訴高發領域,後期ota推送不及時、升級後車輛性能衰減等問題尤為突出。

被擋在ota門檻外的車主

在ota成為智能汽車核心賣點的當下,部分車輛卻被擋在升級門檻之外。

「本人在今年2月份購買了一輛2025款小鵬g7 702 max版本車型,過了大概半個月,我注意到小鵬已經推送天璣aios 6.0的ota升級,但我的車輛系統版本仍是5.8。我在車機屏幕上點擊升級請求後,官方400客服回電告訴我,因為這輛車是非零售渠道出售的,無法進行ota升級。」一位小鵬汽車車主向記者表示。

圖片來源:小鵬汽車官網

公開信息顯示,小鵬g7於2025年7月3日正式上市,共推出三個版本車型,702超長續航max的官方指導售價為20.58萬元。

上述小鵬汽車車主告訴記者,他的車輛是由朋友通過河南鄭州的一家車商介紹購買的,上一手產權登記在小鵬汽車(武漢)銷售有限公司。購車時,車輛行駛里程約2000公里,價格為15萬元左右。

「我購車時,從未有人告知車輛無法升級,而且我在購車前還特意撥打過小鵬官方客服電話,得到的答覆是可以進行ota升級。但拿到車後,我才發現根本無法升級。」上述小鵬汽車車主說,「我與客服反覆溝通,對方稱車輛賣出時已經告知第一任車主,但我的車輛在過戶前仍登記在小鵬汽車(武漢)銷售有限公司。我希望了解當時的協議和第一任車主信息,但官方拒絕公布。」

無奈之下,該車主還通過12315投訴廣州小鵬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回復稱,經核實,該車輛通過第三方車商銷售,是公司退役試駕車,在硬體和軟體上與市場在售商品車存在差異,因此無法進行ota升級。在將車輛銷售給車商時,已明確告知「無法ota升級」並給予價格優惠,因此車輛無法升級的事實不會因車主不同而改變。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我的訴求其實並不過分,只是希望車輛能夠正常ota升級,因為現在新能源車的許多功能都是通過ota實現的。而且,小鵬一直以智能化著稱,智駕功能更是賣點之一,我從未聽說過哪個品牌的試駕車或展車無法進行ota升級。」該車主強調。

記者在某小鵬g7無法進行ota升級的車主交流群內發現,已有20多位車主遇到過類似情況。多位車主表示,購車前車輛本身可進行ota升級,但購回後卻無法使用。這些車主的購車時間主要集中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不少車主曾向車商和4s店諮詢升級問題,甚至提供車架號查詢,都被告知可升級,但在小鵬汽車6.0系統推送後才發現無法升級。

此外,記者發現,多位車主的過戶信息顯示,車輛在過戶前賣方均為小鵬汽車銷售(武漢)有限公司,且車輛登記日期多在2025年6月,即車輛正式上市前一個月。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對於上述情況,記者向小鵬汽車客服了解情況,對方回復稱:「針對已交付的系列車型(含購買的試駕車),我們將嚴格履行權益承諾,在未來提供ota軟體升級服務,但具體升級項目因版本和配置差異可能略有不同。」

「鎖電與限功」,ota升級背後的安全隱患

相比「功能跳票」或宣傳與實際不符導致的ota推送問題,更值得警惕的是另一類情況——部分車企在系統升級後,對車輛進行「鎖電」「限功」,甚至涉及需要召回管理的操作。這類問題直接將車主置於潛在的駕駛安全風險之中。

「車輛本身搭載的是86kwh電池,但當儀錶顯示電量已經為0時,我統計的總能耗只有73kwh,相當於有13kwh電量被『鎖住』了。」某自主品牌車主向記者表示。

該車主表示,在發現鎖電問題後曾向售後反映,車輛被送修,但直到後來才得知在維修過程中被更換了電池。「更換電池後車輛一度恢復正常,但在2025年11月中下旬的一次ota升級後,我又發現實際可用電量再次達不到電池標稱容量,總能耗從之前的73.9kwh降至68.7kwh。」他表示。

該車主曾多次向車企反映,但始終未收到明確回復。

上述車主的類似遭遇,也引發了業內討論:如果企業在發現車輛存在缺陷的情況下,通過ota「悄悄限制相關功能」,而未同步向消費者充分披露相關情況,消費者是否會因此失去知情權?

對此,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現峰向記者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實施ota升級活動,應當按要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備案,並確保實施ota升級活動後的汽車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技術規範等相關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時開展備案評估與監督檢查,規範ota升級應用方式,避免企業通過ota升級隱瞞車輛缺陷或規避責任。從監管者的立場看,ota升級不能成為車企掩蓋問題的工具,應及時告知。」

新規落地,從「自由操作」到「全生命周期監管」

自2026年1月1日起,國家強制性標準《汽車軟體升級通用技術要求》(gb 44496—2024)和推薦性標準《基於遠程升級技術的汽車產品召回實施要求》(gb/t 45493—2025)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汽車ota升級不再是車企可以自由操作的「技術賣點」,而是被納入軟體升級活動規範的重要組成部分。

圖片來源:市說新語微信公眾號

據悉,gb 44496‑2024是國內首個針對汽車軟體升級的強制性標準,對軟體升級管理體系(sums)和車輛技術要求兩個維度進行了全面規範。新車型自2026年1月1日起必須符合該標準,而已獲型式批准車型一般給予一定的過渡期以滿足相關要求。標準要求企業建立完整的軟體升級管理體系,確保ota活動可追溯、可審計,升級包具有安全防護措施,並在升級前向用戶告知升級內容及預期影響,在升級失敗時具備恢復能力,避免靜默升級等不透明操作。

圖片來源:市說新語微信公眾號

gb/t 45493‑2025則明確了基於遠程升級技術開展產品召回活動的備案要求、實施程序和效果評估標準,規範遠程升級在召回場景中的應用。該標準有助於進一步保障ota升級與車輛缺陷修復之間的合規性。

在法律視角下,智能汽車「交付後持續進化」的特性與傳統汽車的交付即定型形成了顯著差異。代現峰指出:「雖然智能汽車在交付後持續進化,但在法律上,每一次涉及車輛性能、安全或主要技術參數的ota升級,都被視為車企在生產過程中的一個環節。」

他強調,從法律責任角度來看,升級後的車輛狀態依然屬於「產品」的範疇,其法律基礎在於車企負有《產品質量法》上的質量保障義務。每一次通過ota實現的狀態變更,都必須像新車出廠一樣,符合國家的技術規範和標準。因此,「升級後的車輛」在法律監管的視角下,等同於一個需要重新接受檢驗的「產品」。

行業分析指出,新規標誌著中國智能汽車監管從「事前准入」向「全生命周期追溯」轉變。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江瀚表示,車企不能再把ota當成「售後補丁」或「營銷彩蛋」操作,新規將顯著提高合規成本,尤其在研發、測試和驗證環節。

標普全球汽車供應鏈與技術首席分析師李凡妮認為,如今車企在每次ota升級後,不僅需整合軟體版本,還需向監管機構提交完整軟體包和功能說明,以確保合規性,這標誌著行業正逐步走向成熟。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