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鍵去水印?成都一家科技公司被判「構成不正當競爭」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4月28日,記者從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成都互聯網法庭)獲悉,成都互聯網法庭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備受關注的涉「一鍵去水印小工具」網路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成都某科技公司被判賠償損失。

圖源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

北京某科技公司認為被告在上述小程序內提供教程教授和傳播短視頻搬運方法,主觀惡意明顯,被告以破壞原創保護體系的方式獲取不當收益,破壞了原告北京某科技公司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財力維護的健康良好的平台短視頻創作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審理認為,成都某科技公司在其運營的案涉微信小程序中,提供通過解析視頻鏈接的方法去除平台短視頻自帶的平台來源及創作者身份標識和修改視頻md5值等服務,突破了原告對其運行平台視頻的技術限制,規避了平台為保護用戶知識產權設定的技術監管,實現相同視頻可被重複上傳。

成都某科技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某科技公司的平台規則,割裂了短視頻與其創作者和發布平台的聯繫,為侵權者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提供了便利和技術支持,也破壞了北京某科技公司以保護原創為核心的內容服務運營體系,影響平台信譽,增加北京某科技公司為維持平台秩序付出的經營成本,破壞互聯網內容服務的市場交易秩序。

成都某科技公司通過廣告招商以及強制用戶觀看廣告後免費使用小程序獲得經濟收益的方式,有違誠實信用的商業道德和法律原則,合議庭當庭認定被告成都某科技公司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並判令賠償原告損失。

法官提醒,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的財產權,是一種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成果,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尊重知識產權更是互聯網服務行業繁榮璀璨、生生不息的內核。然而,互聯網商業模式的迭代和發展亦催生出多種不同類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該種背景下,互聯網行業經營者首先應當以合法合規為底線拓展新型商業模式,在開發、提供任何一款數字產品或服務前,要進行充分的合規性論證,綜合考量其商業行為對於市場競爭秩序、社會公共利益和消費者權益等多方面的影響,形成商業行為的自查、自律,以規避網路知識產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營造良好的網路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和市場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