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6日,杭州,工作人員演示如何利用機器人進行流水線作業。視覺中國 資料圖
5月1日,由杭州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准的《杭州市促進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發展條例》將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首部聚焦具身智能機器人領域的地方性法規。
具身智能被視為人工智慧演進的關鍵方向,是連接數字世界與物理世界的橋樑,當前正快速從實驗室走向場景應用新階段。2025年、2026年,「具身智能」連續兩年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十五五」規劃綱要也將機器人與具身智能分別列為新興產業與未來產業。
近年來,憑藉良好的產業基礎和創新生態,杭州在以人形機器人、四足機器人為代表的智能機器人整機研發製造以及生成式人工智慧、空間智能等人工智慧技術創新方面形成了先發優勢。數據顯示,杭州已集聚以宇樹科技、雲深處科技等「杭州六小龍」企業為典型的機器人產業相關企業700餘家,2025年具身智能產業集群產值達1068億元。其中,四足機器人、人形機器人佔全國市場份額分別超80%、50%,運動控制演算法、多模態交互等核心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然而,作為技術迭代快、跨界融合深、風險不確定性強的未來產業,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在快速發展進程中,也面臨著諸多亟待破題的堵點和難點,如核心技術攻關需重點突破、政府部門職責需進一步釐清、基礎設施建設需系統布局、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協同機制需加速創新、產品應用場景需真實落地、標準體系與安全監管需加快完善等。
為了促進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高質量發展,杭州決定通過創製性立法,將宏觀政策轉化為可操作、可預期的法律制度。去年12月底,杭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杭州市促進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發展條例》;今年3月下旬,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該《條例》。
根據《條例》,具身智能機器人是指具備物理形態,通過融合人工智慧技術實現感知、認知、決策和行動一體化自主能力,可與真實環境進行實時交互並完成多種複雜任務的智能機器人;具身智能機器人產業是指涵蓋具身智能機器人技術研發、製造集成、服務運營及場景應用的全鏈條經濟活動,包括核心元器件與部組件研發製造、整機設計與生產、模型與軟體系統開發、數據採集與處理、運營維護與技術服務,以及面向多行業場景的融合應用與創新服務等活動。這是國內首次對具身智能機器人及其產業作出明確定義。
《條例》緊扣產業發展的核心需求,系統構建了覆蓋技術創新、基礎設施、產業培育、場景賦能、安全管理的全鏈條法治保障體系。
在技術創新方面,《條例》表示,建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機制,支持開展具身智能模型、運動控制系統、多機協同系統、核心元器件和自主技術晶元等的研發和應用,支持建設具身智能領域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等技術攻關平台,推進原創性、引領性、顛覆性技術攻關,並允許技術路線明顯不同的多個項目單位同時獲得前期立項。
在基礎設施領域,《條例》聚焦新一代網路、智能算力、數據中心、應用中試、檢測檢驗等開展具身智能機器人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包括構建智能算力供給服務體系,建立算力資源調度與管理機制,提升算力供給能力,降低算力綜合成本;依法推動與具身智能機器人應用環境相關的重點領域公共數據開放共享;鼓勵和支持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建設相關應用中試平台,搭建多場景、多行業、多任務的真實場景訓練測試場地和模擬訓練平台等。
為推動創新成果落地,《條例》明確,支持具身智能機器人領域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應用推廣,推動行政機關及公共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應用場景,推動具身智能機器人在特種作業、工業製造、農業生產、民生服務、城市治理等領域的應用,加速具身智能機器人從科研、展示向生產、生活領域等場景落地。同時,加大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推動具身智能機器人在公共場景的首試首用和規模化應用。
另一方面,《條例》高度重視風險防控,單設「安全管理」專章,為從業者劃定「紅線」。《條例》規定,從事具身智能機器人研發、生產、應用及服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提供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公共安全、危害用戶人身或財產安全、侵害個人隱私或個人信息權益的產品和服務,不得實施壟斷或不正當競爭以及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的行為。違反規定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同時,《條例》在倫理規範和數據安全方面也對從業者提出要求。《條例》明確,從事具身智能機器人研發、生產、應用及服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堅持促進創新與防範風險相統一,客觀評估和審慎對待不確定性和技術應用風險,遵循以人為本、公平公正、透明可釋、安全可控、尊重隱私等的科技倫理原則,確保在複雜交互中符合科技倫理規範,並建立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與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依法採取數據安全防護措施,防範數據泄露、丟失、損毀或被竊取、篡改等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