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後,吉利與威馬之間的技術侵權案,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的宣判一錘定音。
6月14日晚,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發布消息稱,近日該庭審結了一起國內兩家知名車企之間因大量員工「跳槽」引發的新能源汽車底盤技術秘密侵權糾紛上訴案。該案原告索賠額高達21億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審適用2倍懲罰性賠償判決侵權人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6.4億餘元,創我國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判賠數額歷史新高。
上述兩家知名車企,正是吉利控股集團與威馬汽車。
判決書顯示,浙江吉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某集團」)下屬的成都高某汽車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高某公司」)近40名高級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先後離職赴威某汽車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某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工作,其中30人於2016年離職後即入職。
2018年,吉某集團發現威某集團、威某智慧出行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某智慧出行公司」)以上述部分離職人員作為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利用在原單位接觸、掌握的有關新能源汽車底盤應用技術以及其中的12套底盤零部件圖紙及數模承載的技術信息(以下稱「涉案技術秘密」)申請了12件實用新型專利,且威某集團、威某汽車製造溫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某溫州公司」)、威某智慧出行公司、威某新能源汽車銷售(上海)有限公司(前述四公司統稱「威某方」)沒有任何技術積累或合法技術來源的情況下,在短期內即推出威某ex系列型號電動汽車,涉嫌侵害吉某集團、浙江吉某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述兩公司統稱「吉某方」)涉案技術秘密。
吉某方遂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威某方停止侵害並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21億元。
一審判決後,吉某集團、吉某研究院和威某溫州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是一起有組織、有計劃地以不正當手段大規模挖取新能源汽車技術人才及技術資源引發的侵害技術秘密案件。本案以2019年4月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施行日為界,對威某方2019年5月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侵權獲利適用2倍懲罰性賠償,而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的侵權獲利只計算補償性賠償數額。經計算,威某方應賠償吉某方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約6.4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威馬汽車早在兩年前就陷入經營不善的漩渦中。由於銷量不佳、虧損擴大,從2022年下半年開始,這家曾經的「新勢力」已屢屢傳出降薪裁員、債務纏身的負面傳聞,同年11月,一封內部溝通信將該司窘況公佈於眾。
2023年,威馬嘗試引入「白衣騎士」,智慧出行公司apollo出行(00860.hk)、納斯達克上市二手車企「開心汽車」(kxin)相繼高調官宣,卻又不了了之。該年10月,威馬被曝申請破產審查,對此,威馬澄清為「預重整」,更放言「威馬不會躺平,更不會倒下」。
今年年初,威馬「自救」取得新進展,法院受理其預重整轉重整申請。3月,債權人參與重整案表決。
但是目前,威馬明顯已資不抵債,已確認的債券總額為33.76億元。另據一份重整案提及的審計報告,威馬科技集團經審計後賬面資產總額為39.88億元,負債高達203.67億元;威馬科技集團在一份評估報告中對總資產評估值為41.07億元,總負債評估值為193.05億元。
由此,本次判決產生的數億賠償金額,無疑將令這家曾經的新勢力車企的重生之路更加艱難。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陳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