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不是經濟學家,只能從實踐經驗中總結而談,雖然儘力客觀,但由於所處位置不同,難免會產生偏差,對電商的一些問題與看法或許有失公允,存在偏頗,不足之處請指教,勿噴!
電商作為從實體經濟中結合高科技、新思維發展而來的新興經濟,在我們國家猶如集萬寵於一身,大力扶持。成就了馬雲、劉強東等一批與之關聯的億萬富翁和他們背後的資本家。演繹了一出又一出的財富神話。
在社會大家庭中,電商好比是家庭中的幼子,從小受到家長的嬌生慣養,養成了自私自利、任性的脾氣,不然馬雲有何來底氣叫囂,若銀行不改變,他就改變銀行的豪言壯語!當受到相關部門制約時,既得利益者還在辯解叫屈,還美其名其說馬雲是倒逼社會進步!全然無視馬雲及身後資本的貪婪與投機取巧!而實體店作為傳統經濟身處家中長子的位置,受到家長各種管制約束,還得承擔家庭責任,已經是不堪重負的模樣。十多年過去了,往日的幼子如今已經長大成人了!若作為家長的國家與社會還一味縱容幼子、不改善長子的生存環境,那作為長子的實體店英年早逝,倒下的會越來越多!
要分清電商與實體店孰是孰非,我們不能各自為陣,根據自身利益粗暴地判斷下定義。電商作為新興經濟是科技發展、社會進步的必然產物,應該給予肯定。但不能讓它隨著資本的貪婪性,任意野蠻、畸形地生長,將多數人變成炮灰而成就少數人的利益。應該將電商置於一個公正健康的環境中,與實體店相輔相成,有序公平地競爭,使整個產業鏈的每個環節都有利可圖,得到相應的發展。
電商最受消費者推薦的是,比實體店商品價格便宜。但在這優惠價格的背後,除極小部分是減少銷售通路環節的因素,絕大部分是破壞整個產業鏈生態環境獲取的!這種現象若得不到改善,短時間內是讓消費者享受了商品價格優惠的紅利,但長時間是整個產業鏈的崩塌。實體店與電商在整個產業鏈中都是銷售終端的角色,就是這個角色,它們承擔的義務與責任卻大不相同。
一:實體店首先要面對房東交房租,實體店的成敗,涉及全國數以千萬記的不動產是否能創造出應有的價值。繼而是否能更好地促進城市的規劃發展。而電商面對的卻是屈手可數的幾個電商平台,電商平台是由資本與少數人掌控的,因而電商只能成就少數經濟寡頭。
二:為充分說明電商的為何具備價格優勢,我告訴大家一個業內人士皆知的商業秘密。同樣一件商品,從上游廠商進貨,要廠商提供增值稅發票,價格要上浮7%,甚至是9%。主流的實體店是需要廠商提供增值稅發票,絕大多數電商是不需要廠商提供增值稅發票的。無形中電商的進貨價要比實體店便宜7%——9%。損失的是國家稅收。
三:實體店傳承了上千年,無論從稅費管理、產品質量追蹤、售後服務等各類約束的法律法規都很健全。電商作為新興經濟總是利用其特殊性打擦邊球。類似明星以億元計算直播賣假貨、偷稅漏稅的現象,若發生在實體店是不可想像的,肯定會被處罰得傾家蕩產,還得負法律責任。而在電商行業,網上熱議過後,風頭一過總能平安無事。相對實體店,電商違法成本低得多。
四:實體店直接面對消費者,消費時基本上是按需求的理性銷售,購回商品都能派上用場。電商則不同,特別是直播帶貨,完全是烘托氣氛的激情非理性消費,擴大宣傳、虛假刷單……手段窮出不盡,消費者一時激動買回的商品閑置率較高,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
五:經過長時間的市場錘鍊,實體店產業鏈中各環節都有約定熟成的利益分配規矩,各得各的應得利潤。這樣有利廠商共同發展,特別有利於品牌推廣。品牌的意義對經濟很重要,是國家與民族軟實力的象徵。電商平台在電商產業鏈中一家獨大,獨具話語權。其他環節要想發展只能迎合屈從電商平台。電商平台最大的武器就是價格,電商平台利用制定的規則,倒逼電商拚命打價格戰,到頭來產業鏈各環節除電商平台坐收漁利外,大多是賠本掙吆喝,花錢買未來。失去應得的利潤,生存都成問題,培育發展品牌就是一紙空文。這就是電商興起以來,眾多品牌的消失,包括很多耳熟能詳的知名品牌,而電商的興旺卻鮮有新的知名品牌誕生的原因,
六:隨著電商銷售模式的不斷更新,各種營銷手段層出迭現,已經呈畸形發展狀態。一場網紅帶貨直播,少則上千萬,多則上億、幾十億的銷售額。售出的商品假冒偽劣、偷稅漏稅、華而不實等問題一大堆。受巨大利益驅使,引得多少創業者投入到這場可望不可及一夜暴富的創業夢,而實事上絕大多數人都成了電商平台的輔路石。
時代在進步,實體店要與時俱進,電商也要受到合理的制約,犧牲產業鏈中的大部分成全小部分不可取。經濟要發展,更需要和諧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