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年間,浙江杭州有一位秀才,叫孫典。父母活著的時候,給他聘過李家的閨女為妻,但父母去世後,因為家境衰落,一直沒有娶過門,後來李家見王俊落魄,一直有悔親之意,結婚之事就暫時擱置了。
孫典家裡的隔壁,是一個古玩店,老闆叫王俊,是一個刻薄低俗之人。
王俊有兩大愛好,一為賣弄炫耀,天天誇口自己家裡如何有錢,但是誰想借他一分,他就像鐵公雞一樣;
二為搬弄是非,一個大男人,整天東家長西家短,不是說孫家老爺扒灰,就是說李家媳婦偷漢,也不管真假,總是亂說一氣。
因為這兩件事,四鄰八舍沒有不惡他的,都等著看他的笑話。
(一)
在王俊四十多歲的時候,妻子生下一子,取名王坤,也不知道是老天報應還是怎麼著,這個王坤不僅相貌醜陋,而且腦子還不太好使,一個快十七八歲的小夥子,智商還像個小孩兒一樣。
早年的時候,王俊給兒子聘了一個媳婦,是賣豆腐老何的女兒玉蘭,不僅人長得漂亮,而且特別賢惠能幹,若不是因為老何家裡窮,肯定不會把女兒嫁給王坤。
後來老何夫妻死得早,只剩下玉蘭孤身一人,雖說還沒到結婚年齡,但王俊怕把她一個女子扔在外面出事,便把玉蘭提前接回家裡,想著等兩人再長大一點,就給兒子結婚圓房。
王俊把玉蘭接回家裡,夫妻二人見兒媳婦如此出眾,心裡非常喜歡,怕她嫌棄自己的兒子,因此天天把她捧到天上,什麼事情都隨著她。而玉蘭知道王坤是個這樣的貨色後,也沒有太多厭惡的意思,而是認命,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且說王俊有兩個玉墜兒,用了十多年,天天掛在煙鬥上,今天用這個,明天用那個,因為自己做古玩生意,王俊便吹噓這兩個玉墜值一百兩銀子,實際上卻值不了十兩銀子。
王俊為了哄兒媳婦高興,便讓妻子拿著玉墜送給兒媳婦,玉蘭是個孩子心性,見了兩個都非常喜歡,王俊一咬牙就把兩個都送給了她。
玉墜被兒媳婦拿走之後,煙鬥上就空了。一天,王俊在外面乘涼的時候,有個鄰居問道:你那一百兩的寶貝哪裡去了?
王俊說:一向都是我妻子收著,後來被兒媳婦看見,妻子送給她了。
眾人聽後只是笑了笑,有人懷疑他對兒媳婦不懷好意、想扒灰,有人說他是因為兒子窩囊、對兒媳婦有愧,算是找補,王俊也知道自己的話太多,說完便有些後悔。
話說孫典的書房正好挨著玉蘭的卧房,整天在裡面嘰里呱啦的讀書,玉蘭便問婆婆:隔壁是誰啊?
婆婆沒好氣的說:是個老秀才!
玉蘭說:看他這麼用功,將來肯定會出人頭地!玉蘭本來是無心說的這麼一句話,但婆婆聽後卻不淡定了,因為她知道孫典要比兒子強百倍,怕玉蘭對孫典有想法。
婆婆對王俊說了此事後,兩人感覺要早做預防,所以便把他們與兒媳婦的卧房前後換了一下。
可是天下的事情就是這麼湊巧,孫典聽說隔壁住著一位小娘子,感覺有些不合適,也主動把房間換了,兩人又陰差陽錯的換到了一起,本來都是想為了避嫌,結果越換越換成了誤會。
玉蘭是個聰明人,見公婆跟自己換了房間,心裡便明白了怎麼回事,可這個老秀才又換到自己隔壁,這就有些討厭了,連玉蘭都以為是孫典對她有意思,所以心裡非常不自在。
王俊夫妻見孫典也換了房間,再看兒媳婦又有些不自然,便更加懷疑他們二人之間有私情,只是面上不好點破,但實際上又加了十二分提防。
這一天,孫典正準備讀書,突然發現書面上有一塊玉墜,大吃一驚,心想:
這東西哪來的?難道是神明看我家裡窮,故意給我送的福利?可為什麼不直接送銀子呢!
孫典也沒太在意,想著把它賣了換些銀子,順手就把它掛在了扇子上,萬一有人看見,也好估個價錢。
(二)
這一天,天氣炎熱,孫典拿著扇子去街上乘涼,鄰居們看見他扇子上的吊墜,問道:這麼好的玉墜,從哪裡弄來的?
孫典隨口說道:一個朋友送的,我想把它賣了,不知道值多少錢?你們可以幫我估一估價格!
眾人接過去一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作聲,孫典見沒意思,便回去了。
孫典走後,其中一個鄰居說道:我看這個玉墜像是王俊那塊兒,他說前幾天給兒媳婦了,怎麼現在在孫典這裡?是不是孫典跟王俊家的兒媳婦有一腿?
另一個人說:就孫典那個窮酸樣,哪裡有朋友會送給他這麼貴重的東西!肯定是玉蘭見自己丈夫醜陋,偷偷與孫典搞到了一起,這估計是定情信物吧!
還有一個人說道:王俊天天在外面笑話別人,沒想到自己家的兒媳婦還偷漢子呢,看他的老臉往哪兒擱?
一個老成的人說道:天下一樣的東西多的是,不要輕易下結論!明天等王俊出來,正好他是賣古玩的,讓他給孫典估個價,他一看見玉墜,事情就都清楚了。
第二天,王俊又出來嘚瑟,眾人就把昨天玉墜的事情說了一遍,王俊想逞能,說沒有自己估不準的價,便讓人叫孫典拿東西出來。
孫典把玉墜拿給王俊看,王俊一上手,臉憋得通紅,兩眼好像要噴火,眾人都看著他的表情變化,而孫典卻沒在意,說道:老伯難道覺得我寒酸,不該有這麼貴重的東西嗎?告訴你吧,這東西也是別人送給我的!
王俊聽到這兩句話,無疑是火上澆油,他以為孫典睡了自己的兒媳婦,還在當場向自己挑釁!
王俊剛要發火,但又怕在眾人面前失了面子,趕緊說道:我家也正好有這麼一個玉墜,不如你把這個賣給我,正好湊作一對兒!
眾人聽見王俊的說辭,知道此事十有八九,怕他拿東西回去便不好再取笑他,便故意起鬨道:
王俊那兩個玉墜可值一百兩,現在這一個也要值五十兩,但是為了買賣公道,王俊可以把自己那個拿出來與它比一比,如果比這個好,那就減幾兩,如果不如這個好,可以加幾兩,這樣對雙方都公道!
王俊一聽,心想:這是要故意出我的丑啊!於是說道:我那個給兒媳婦了,還拿什麼?
眾人說:都是自己家的,你去找她要,她還能不給?除非她那個玉墜不在家裡,若是在的話,沒有不給的道理!
王俊被眾人逼的沒有辦法,只好說自己回家去取,便氣沖沖的回到家裡,向妻子一五一十的說了此事。
妻子說:東西相同的多的是,或者真是一樣的呢!我去找她要要看。
婆婆去找玉蘭要玉墜,玉蘭打開匣子一看,不僅這個沒有了,連另外一個也不見了蹤影。
婆婆見玉蘭拿不出玉墜,以為她真的送人了,當場便開罵,罵道:你這個淫婦,我們對你這麼好,你卻做出這種醜事,拿著我們給你的玉墜,送給了野漢子!
玉蘭不知道原委,聽不明白婆婆什麼意思,頂嘴道:我連大門都沒出過,怎麼就做醜事了?
婆婆說:從來偷情的漢子,養漢的婦人,個個都是會飛的,根本不用從門走,這牆頭上、房樑上,哪裡不能過去?
玉蘭這才明白怎麼回事,哭道:你是懷疑我偷男人,把玉墜送給別人了嗎?說完,放聲大哭!
婆婆說:你這個淫婦,證據都被別人捏在手裡了,還敢在這裡胡攪蠻纏!
於是將孫典之事說給她聽,玉蘭不信,氣憤不過,便要尋死。王俊見妻子和兒媳婦鬧得不可開交,怕被外人恥笑,趕緊勸住了妻子和玉蘭。
第二天,王俊出門,眾人又提起玉墜之事,王俊謊稱兒媳婦拿回娘家了,眾人不信,左一句、右一句的取笑他。
本來王俊害怕丟了臉面,想把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為事情鬧大了,兒媳婦也就留不住了,即使她真的做出些什麼,為了傻兒子也就忍了,可沒想到鄰居們卻不依不饒,實際上都是因為他自己平時嘴上無德。
王俊被逼得沒辦法,嘆了口氣道:
家醜不可外揚!現在見列位對此事這麼上心,我也就不再忍了。我早就疑心家裡那個淫婦與孫典有不明勾當,只因一時沒有證據,不好下手。現在有了證據,我只好去告官了,還請各位作個證人。
眾人聽到,齊聲喝彩:這才是個真男人!你趕緊寫狀子吧!
(三)
話說這位接案子的知縣,是個有名的清官,也是個嚴官,對破壞倫理綱常之事看得極重,特別是對傷風敗俗之事深惡痛絕,只要是姦情的案子,被告沒有一個不倒霉的。
孫典這幾天隔牆聽到玉蘭婆媳吵吵鬧鬧,不明就理,直到官差來抓自己才知道這個玉墜是王家的東西,心想:反正我沒有淫心,更沒做醜事,怕他作甚!也許是玉蘭從樑上偷窺我,然後不小心把玉墜掉到了我的書上!
到了公堂,知縣先問王俊:既然是孫典奸你的兒媳婦,為什麼兒子不來告狀,要你做公公的出面?難道你也與兒媳婦有私情,在房裡撞到姦夫,因為爭風吃醋才告狀?
王俊說:老爺,我怎麼可能做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只是因為兒子還小,媳婦雖已過門,但是還不曾成親,加之兒子愚笨,所以我
才來的。
知縣又問:你說孫典與你的兒媳婦有姦情,可有什麼證據?
王俊便把自己與兒媳婦換房,以及玉墜落入孫典之手的事情,一一向知縣報告。知縣聽後,又問了四鄰八舍,說法都與王俊一致。
知縣又問孫典:你為何引誘良家婦女,肆意姦淫?而且還騙人財物,是何居心?
孫典說:小人家裡雖窮,但也是書香門第,我天天忙著讀書,哪有心思做這種男盜女娼之事!只是前日撿到一枚玉墜,掛在扇子上,他們就說玉墜是王俊的,我真的不知道,更不可能與他的兒媳婦有姦情!
知縣說:你若與她無奸,難道玉墜是飛來的不成?來人,給我用刑!
孫典起初還堅持了一會兒,但知縣下手太狠,孫典沒辦法便招了,說道:這個玉墜是他家兒媳婦為了引誘我才扔過來的,但我並沒敢姦淫她。老爺若是不信,可以審那個婦人!
當時的官府審理姦情案件,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先看婦女的容貌,如果長得丑,那還半信半疑,如果長得漂亮,那基本上就不審自明了。
當時玉蘭被帶到堂上,一副柔弱無骨、弱不禁風的樣子,知縣讓她抬起頭來,才發現玉蘭是一個漂亮嫵媚的女子,怒道:
看你這副模樣,就知道是個淫物。今天來受審,竟然還擦脂抹粉,在本府面前扭捏作態,看來這姦情是真的了。
知縣為什麼會這樣說?
原來他自己是個妻管嚴,妻子又丑又妒,在他的生活中,就沒敢正眼看過漂亮女子,見了漂亮女人當然有些不適應。
玉蘭哭道:我連面都沒見過他一次,哪來的姦情?
知縣見她不說實話,便讓人夾她的手指,玉蘭忍不住說道:我何時丟玉墜給他?是他對我起了淫心,跟著我的卧房搬來搬去,才導致公婆對我起了疑心,怎麼現在還賴上我了?
知縣心想:有點兒意思!一個俊俏後生,一個嬌艷女子,隔著一層單牆,正是乾柴遇到烈火,不出事才不正常!如今我再看看她的丈夫長什麼樣子,如果長得像孫典一樣英俊,這事兒倒不好辦了,但如果長得不怎麼樣,那就可以肯定了。
知縣讓人把孫典押入牢中,獄卒找他要賞錢。
孫典沒有辦法,只好向未來的岳父求助,而李家早就有悔親之意,現在見他弄出醜事來,心想正好,說道:如果他肯退親,我們情願退回聘禮。孫典此時保命要緊,連想都沒想便答應了。
過了兩天,知縣再審此案,特意把王俊之子王坤帶過來看了兩眼,見到他那個齷齪的樣子,心裡更確信孫典與玉蘭有姦情。
這次知縣連問都不問,上來就要打孫典,孫典受不了苦,只好招認:老爺別打了,我招便是!我與玉蘭通姦是真,這玉墜是她送給我的,是我家貧想賣了換錢,所以才被人認了出來。
知縣一聽,這才滿意,然後對王俊說道:姦情已經審明了,你還要玉蘭做你兒媳婦嗎?
王俊說:小人也是體面之人,怎麼能留失節之婦?休了她吧!
知縣最後判決,讓人打了孫典三十大板,又把玉蘭遣返回娘家。
王俊雖說贏了官司,但心裡氣憤不過,聽說孫典退了婚,心想:他既然奸我的兒媳婦,我如今偏要讓兒子娶他的未婚妻,這樣心裡才能好過一些。
雖然聽說李家的女兒長得不怎麼樣,但王俊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因為被漂亮媳婦弄怕了,情願給兒子娶個丑妻!於是連夜讓人提親。
李家聽說王俊家裡有錢,馬上便同意了。
王俊為了氣孫典,娶親的時候故意大吹大擂,孫典聽說未婚妻被他兒子娶了,氣得唉聲嘆氣、捶胸頓足。
(四)
卻說知縣審完此案後,自認為又斷了一樁公案,心裡非常得意 ,但沒想到自己卻惹出一身騷!
知縣的兒子早喪,只剩下一個兒媳婦守寡在家,而且是個貞潔剛烈之人。
知縣有時與夫人同房,有時在書房獨睡。
有一天,知縣外出了,夫人到他的書房收拾東西,竟然發現在床頭旁邊的牆縫中,夾著一隻繡花鞋。
夫人把鞋拽出來,仔細看了半天,竟與兒媳婦的一樣。夫人悄悄把鞋藏在身上,然後到媳婦房裡,將床底下的鞋子數了數,確實有一隻單數,把兩隻鞋一比對,恰好是一雙。
早就說知縣的夫人又丑又妒,此時哪裡能忍住?
便在家裡「千淫婦、萬娼婦」的罵了起來,兒媳婦本來清清白白,哪裡肯受這種冤枉氣,兩個人便吵了起來。
兩人吵得正凶的時候,知縣恰好從外面回來,聽見婆媳吵架,趕緊過來制止,結果被妻子「老扒灰、老無恥」的罵個不停。
知縣一問家奴,才知道是怎麼回事,自己也氣得目瞪口呆,不知道從哪裡說起。
正當知縣想著如何向妻子解釋的時候,突然丫鬟來報:大娘子上弔死了!
知縣聽後嚇得夠嗆,一直在埋怨妻子,結果妻子把他的鬍子給拽掉一把。知縣怕壞了官箴,只好忍氣吞聲,悄悄地把媳婦入殮了。
知縣躺在家中,一來心中氣悶,無心做官,二來鬍子被扯掉了一半,不好出門,只好請假一個月,在家中休養。
知縣心裡窩囊,想道:我一生替百姓斷案無數,怎麼自己家裡的事情反而弄不清呢?為什麼兒媳婦的鞋,會跑到我的書房裡來呢?
想了半個多月,知縣突然開竅了,一邊請妻子過來,一邊讓家奴去拿鋤頭。等妻子過來,知縣問她在哪裡看到的鞋子,妻子向床頭一指,說道:你藏也藏的好,我找也找得巧!
知縣讓家奴順著妻子手指的地方挖進去,撬開幾塊磚,只見許多老鼠從裡面跳出來。
知縣說:原來如此,趕緊看看裡面有什麼東西?
那個家奴將手伸進去,接著扯出許多東西,什麼襪子布頭、吃喝盡有,而且裡面還有之前丟失的一張姦情狀紙。
知縣長嘆一聲道:這樣冤屈的事情,讓人去哪裡伸冤?
妻子也恍然大悟道:這麼看來,前些天那隻繡花鞋,肯定也是老鼠叼來的,只因前尖後粗,所以沒有被完全扯進洞里,露在洞口的那部分正好被我看見了!唉!可惜屈死了兒媳婦一條性命,罪過啊!說完,捶胸頓足,後悔不已 。
知縣勸了勸妻子,便回去休息,晚上忽然想道:既然我家裡有老鼠,那百姓家裡就沒有老鼠?前日那個案子中的玉墜,會不會也是與這繡花鞋一樣,也被老鼠叼去的?
知縣越想越不對勁,天一亮便把王俊、孫典等人叫到衙門,要對之前的案子進行複審。
知縣問王俊、孫典二人:你們兩家養沒養貓?
兩人被問得一頭霧水,皆說:沒有。
知縣又問:你們兩家老鼠多嗎?
兩人回答:特別多!
知縣讓人押著孫典回家,凡是家裡有老鼠洞的地方,都要挖進去,把裡面的東西全部帶回公堂。
衙役帶著孫典回去,沒過一會兒,便帶著一袋子東西回來,當堂倒出來一看,裡面亂七八糟的什麼東西都有。
其中還有一塊玉墜,王俊說道:這個玉墜,正是當初我與那個玉墜一起交給兒媳婦的。
知縣說:那就對了,想必是兩個結在一處,被老鼠拖進洞口,那個玉墜是被老鼠咬斷了線才掉在書面上。
知縣有些愧疚地對孫典說道:這都是本縣不明,所以讓你吃了不少苦頭兒,而且還讓玉蘭背了不潔之名,慚愧啊!
於是讓人把玉蘭叫到堂上,對王俊說道:你的兒媳婦沒有失節,你把她領回去吧!
王俊叩頭道:我的兒子已經娶了媳婦,不能兩全,讓玉蘭再嫁吧!
知縣生氣道:你娶的什麼人家的女兒,竟然這麼快成親?
孫典哭道:老爺不問到這裡,小人也不敢喊冤,他娶的兒媳婦,正是小人的未婚妻。
知縣問是什麼緣故,孫典便把李家嫌貧愛富、王俊恃強奪娶之事一一報告。
知縣大怒道:他不曾奸你的兒媳婦,你的兒子卻奸了他的髮妻,真是可惡!
知縣讓人把王俊拖下去打板子,王俊喊道:李氏雖然已經娶過門,但是並沒有與兒子成親,我送過來還他便是!
(五)
知縣讓人立即帶李氏過來見官,想著把她還給孫典。
可是李氏帶到堂上之後,知縣讓她抬頭一看,只見發黃臉黑、腳大身矬,與王俊的兒子倒是特別般配。
知縣指著李氏對孫典說:你看她這個模樣,是你的菜嗎?
然後又指著玉蘭說道:你看她這副姿容,王坤有福消受嗎?讓我看啊,分明是老天爺嫌你們錯配姻緣,故意讓老鼠出來作怪,就是為了給你們扳正過來!今天我就做一回媒人,把玉蘭許配給你。
然後又讓人從府庫里取出一百兩銀子,作為玉蘭的嫁妝,兩人當堂拜堂成親。
後來孫典、玉蘭夫妻恩愛,孫典專心讀書,參加考試後中了進士,由知縣升到三品官員,玉蘭受了五花封誥,都活到八十歲壽終。
卻說知縣自知審錯了一件案子,向上請罪,自求罰俸。同時,知縣開始反思自己的辦案方式,再也不輕易給人上重型,一切以事實為依據,再也沒有辦過冤假錯案!
此故事,一是警示執法者,要秉公執法,不可刑訊逼供,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二是警示普通人,不可像王俊那樣輕嘴薄舌,背後說人壞話的人,必然被別人唾罵。
三是鼓勵世人,潔身自好,正如孫典、玉蘭一樣,只要身子正,就不怕別人議論,最後也肯定有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