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踢壞玻璃門1場1萬而踢壞垃圾桶6場6萬?知名足球專家給出解釋

因為對判罰不滿,深圳隊及多名球隊官員受到足協重罰。其中,李雨松因為踢壞垃圾桶(不鏽鋼制)被罰6萬停賽6場,而上港(上海海港)徐新因為踢壞球員通道玻璃門被罰1萬停賽1場。為何踢壞玻璃門1場1萬而踢壞垃圾桶6場6萬?知名專家給出解釋。

深圳隊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被成都蓉城2比2扳平一役,深圳遭受了不公正判罰。而其後,他們又通過不正當的形式表達不滿,進而遭到累積59萬的重罰。其中,丁勇7場7萬,劉劍5場5萬,成琨5場5萬,郭曉峰10個月+16萬,李雨松6場6萬,深圳俱樂部通報批評+20萬。

體育記者申煒表示「深圳隊遭到重罰,儘管很同情丁總(註:丁勇,曾在天津天海就職過),但必須要承認,足協做的是對的。不過這份罰單也有瑕疵,人家(指李雨松)踢了垃圾桶罰了六場,那個踢門(海港徐新)的才一場,這是啥標準啊,誰能解釋一下? 」對此,知名體育專家,德轉中國區管理員朱藝給出解釋「李雨松還有辱罵裁判員和工作人員的行為。辱罵比賽官員是5場5萬(依據準則第54條,有相同行為的劉劍、成琨都是5場5萬,丁勇加了2場是因為他是俱樂部主要負責人符合加重條件)」 。

朱藝認為「踢垃圾桶和踢門都是屬於破壞賽區設施,徐新就是1場1萬。李雨松兩個合併處罰6場6萬,是正好的,尺度一樣。」而據悉執裁成都vs深圳的主裁判張雷及第2助理裁判員張雪森,受到內部處罰,而這個處罰不會公開。有球迷表示「我想看看罰裁判的書面文件。」,朱藝回復「根據國際足聯保護裁判權威性原則,裁判處罰原則上均為內部處罰,不對外公布。但一般可通過觀察每輪選派名單來窺見一斑。」還有球迷感興趣針對個人的處罰是個人出還是球隊出?足協對於深圳的處罰,你覺得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