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中國籃球協會官網發出處罰通知,基於對運動員周琦與新疆廣匯籃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廣匯)合同爭議所引發的相關問題的調查,認定新疆廣匯存在參賽主體混同等問題,構成註冊違規,並對新疆廣匯作出處罰。
根據中國籃協相關人士解讀,紀律與道德委員會的處罰決定意味著新疆廣匯在處罰期內失去了行使對周琦的獨家簽約權的資格,因此周琦將能夠以「自由身」加盟其他cba俱樂部。
2021年3月30日,周琦(右)在2020-2021賽季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cba)第四階段第50輪比賽中。新華社記者黃宗治攝
新疆廣匯違規聘用教練員、工作人員
中國籃協在通報中稱,新疆廣匯利用所獲準的註冊資格,未經註冊機構中國籃協批准,將其實際運營、管理等核心業務轉由非註冊主體的關聯公司開展;在組織機構、財務管理、業務經營、俱樂部註冊和准入等方面,新疆廣匯與其關聯公司存在人格混同;新疆廣匯未按照註冊、賽事准入等規定要求,聘用教練員、工作人員,亦未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承擔對運動員薪酬支付的義務。基於相關事實,新疆廣匯嚴重違反《中國籃球協會註冊管理辦法》,構成註冊違規。
根據《中國籃球協會紀律準則和處罰規定》第七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九條和《中國籃球協會註冊管理辦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等相關規定,對新疆廣匯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新疆廣匯予以通報批評;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內,限制註冊新運動員,即在前述期限內,除2022-2023賽季已經完成有效註冊的國內運動員外,不得註冊新增的其他國內運動員(含預註冊運動員),禁止參加或進行國內運動員轉會交流。
二、新疆廣匯在同期內進行整改,以符合《中國籃球協會註冊管理辦法》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
此外,中國籃協相關人士還表示,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中籃聯(北京)體育有限公司存在違反中國籃協註冊、賽事准入等管理制度的情形,對此中國籃協將另行調查處理。
周琦獲得自由身並不意味可以馬上重返cba
2021年4月1日,周琦在2020-2021賽季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cba)第四階段第51輪比賽中。新華社記者黃宗治攝
儘管周琦獲得了自由身,但這並不意味著他能馬上重返cba。因為按照聯賽公司的相關規定,自由球員的認領以及註冊已經在1月中下旬完成。如果自由球員簽約窗口期的話,那麼就將無法在本賽季出戰。除非cba聯賽公司為周琦特事特辦。
事實上,周琦與新疆廣匯的糾紛已經持續了兩年左右的時間。本賽季前,當時認定繼續擁有對周琦頂薪獨家簽字權的新疆隊,仍給周琦進行了預註冊,但此後由於未能在規定時間提交相關必要材料,因此聯賽公司取消了有關周琦的預註冊。接下來周琦與澳大利亞墨爾本鳳凰隊續約。不過,周琦經紀團隊一直在為周琦恢復自由身進行著努力。
中國籃協在17日公布了對於周琦提出的新疆廣匯涉及違規情況的調查結果以及相應處罰,雖然在官方函件中並未提及有關周琦的事情,但中國籃協相關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明確表示周琦已經恢復自由身。
目前,cba聯賽公司還未對此進行回應。此前,周琦兩次前往澳大利亞效力,都是因為無法繼續在cba其他球隊打球。現在周琦在恢復自由身的情況下,重返cba肯定是最好的選擇。但現實問題是除非聯賽公司為周琦特事特辦,並徵求聯賽球隊的同意後,才有可能讓周琦在本賽季就重返cba。
如果周琦無法在本賽季回歸cba,那麼他就將在今年夏天作出選擇。此前,當周琦從nba返回cba時,外界對於他的去向有很多的猜測。當時遼寧隊與周琦「走得最近」,這次周琦去哪兒,再次成為中國籃壇最大的熱議話題。
新疆廣匯回應中國籃協處罰 要求撤回處理決定
針對籃協處罰,新疆廣匯18日回應,表示俱樂部未有損害比賽公平、行業環境及球員權益之事實發生,要求立即撤回本次處理決定。
新疆廣匯稱,俱樂部根據中籃聯(北京)體育有限公司(cba聯盟)的註冊准入相關規則,相繼完成2019-2020賽季、2020-2021賽季、2021-2022賽季的註冊准入工作,經cba聯盟批准俱樂部完成聯賽註冊手續,併合法合規參賽。
新疆廣匯認為,俱樂部未發現違反《中國籃球協會註冊管理辦法》之情形,且上述處理決定中沒有釋明本次處罰認定「註冊違規」所依據的具體條文。「在中國籃球協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擬做出該處理決定時,我俱樂部通過郵箱、電話、委託律師前往中國籃協辦公地點等方式嘗試進行溝通,並請求釋明依據的具體條文和認定的違規事實,均未得到回復。」
新疆廣匯表示,因周琦與俱樂部聘用合同的爭議,經cba聯盟2021年6月24日調解,及2021年8月5日cba聯盟紀律與爭議解決委員會出具的調解意見,駁回了周琦的調解請求,俱樂部合法權益得到了cba聯盟的保護。「本次處理決定已嚴重侵害我俱樂部合法權益和聲譽,我俱樂部會不惜一切代價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我們要求公平公正對待我俱樂部,並立即撤回本次處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