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立鑫是個跑步愛好者,因為疫情原因兩年沒參加過比賽,憋得難受。去年冬天我回家時讓我開車陪跑,挑戰全馬,結果跑到39公里時心率過高放棄了。這次我回來他又拉著我讓我再陪一次,從岷東大道出,彭山過橋走濱江大道回,全程50公里。定在今天跑,搞得我只好推遲回深圳。昨晚他把車給我,告訴我路線和第一個補給點,這樣我不用太早起,只需按時到達這個補給點就行。這幾天小雨不停,我問他如果下雨怎麼辦,答:「取消。」
早上五點,我聽到雨聲,覺得沒戲了,便愉快地再次入睡。沒想到鬧鐘響起時看微信,兄弟已經提前出發,五點五十開跑了,可分明在下雨啊!腦中頓時浮現哥們兒在雨中如落湯雞般奔跑的畫面,只好趕緊起床,爭取早點追上他,以備他隨時撤退。
頂著一路的毛毛雨,我開車提前到達約定的地點,打開微信,立鑫語音留言:「已過,繼續往前」。往前追了幾百米,就看見他矯健的背影。會合時他已經跑了十八公里,看上去狀態不錯。到三十三公里,他進行第二次補給,看上去狀態依然不錯。知道從此往後會開始艱難,我們約定五公里一補給。
到三十八公里處,這次我感覺等了很久,他跑到時說了句:「不行,乳酸堆積,跑不動了。」我說:「不年輕了,不行就上車。」他決定再堅持一下,怎麼也得跑個全馬。出於謹慎,我們決定兩三公里就補給一次。
四十公里補給一次,到四十二公里多,完成了全馬的長度後,立鑫決定不再堅持,於是上車一起走人。
上次他計劃跑全馬,結果39公里處心率過高放棄,這次挑戰50公里,心率沒問題腿又不行,結果完成了全馬。我建議他下次計劃挑戰100公里,這樣完成50公里應該輕鬆。這當然是玩笑話,但對於這些跑者來說,目標雖然很重要,但過程更重要。身邊有本泰勒·本-沙哈爾《幸福的方法》,書上提到目標的重要性時說到:「為實現目標奮鬥的過程,比達成目標更能帶來幸福和積極的情緒影響。設定目標是為了讓我們享受眼前,目標是意義,不是結局。」這句話初看很雞湯,但今天看起來說的是事實。
我知道運動的樂趣,也認同鍛煉的益處,但我之前對一個普通人挑戰跑步長度極限那種信教般的虔誠還不太能理解。今天我問立鑫:「一個人跑四個多小時,不無聊嗎?幹嘛不帶個耳機?」他回答說不無聊,不帶耳機是需要保持專註。我還第一次聽說跑步需要專註,說到專註,再聯想到長跑所具有的發揮自己的潛能、適度的挑戰等特點,我突然意識到這不就是產生「巔峰體驗」、「心流」的條件嗎?所以在這漫長的征途中,跑者並不是在受苦,而是在享受,享受挑戰與征服。因為享受,所以才執著於重複。這跟我讀書時被迫參加1500米考試跑吐了完全是兩回事,那不是自己的選擇,也不是自己設定的目標。至此,跑者對跑步的痴迷,我算基本理解了。
途中立鑫老婆曾打來電話關心他的情況,我說沒問題。之前我曾經問過她為啥不開車做後勤,讓他老公非得我回來才能自己跑一次。她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起不來,家裡一個人瘋就夠了。」看來她也沒有完全理解跑者,和我之前一樣。或許她陪兩次,坐在車上看老公奔跑,就忽然全理解了,和我今天一樣。
我膝蓋有陳年老傷,學人跑步是不可能了,那還有什麼事能讓我也「瘋」呢?